国家电网公司(两改一同价工作总结)
发表日期:2004年4月27日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重大决策。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在公司党组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服从大局,统一思想,广泛动员,迅速行动。在认真分析全局形势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紧密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齐心协力,协调一致,规范运作,稳步推进。经过五年多的不懈努力,基本完成了“两改一同价”工作,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所确定的奋斗目标,基本上解决了我国农村电网薄弱、体制不顺、电价过高的问题。
“两改一同价”工作的实施,全面地改善、加强和发展了农村电网,降低了电网损耗,提高了供电的安全、质量水平;基本理顺了农电管理体制,实现了“一县一公司”、“县乡电力一体化”的管理,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大幅度地降低了农村电价,减轻了农民用电负担,大部分省区实现了全省生活用电“同价”。
“两改一同价”的实施,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的用电条件,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被赞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开拓了农村电力市场,农村用电有了较大的增长,拉动了相关产业的市场需求,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是我国农村电气化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新的重要的里程碑。
一、“两改一同价”前的农电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电气化事业发展迅速,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电网普遍存在电网网架薄弱、管理体制不顺、农村电价奇高的问题,不仅制约了农村电气化的发展,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1. 落后的农村电网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998年以前,我国农村电网基本上是农民自筹资金建设起来的,由于投入严重不足,致使我国农村电网普遍存在网架薄弱,安全和供电质量水平较低,网损高的状况。有的地方低压电网线损率高达50%,有的地方供电可靠率不到90%,有的地方电压合格率很低,致使冰箱不能启动,电视机不能正常收看,还有不少地方供电设备“卡脖子”,时常出现拉闸限电现象,严重地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2. 农村电力管理体制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1998年以前,我国农村用电大部分是通过乡镇电管站来管理的,乡镇电管站又大多归属乡镇政府管理,职权不明,责任不清,队伍庞大,素质较低,管理无章法,电价随意定,层层趸售,层层加价,农村电力市场秩序较为混乱。
县级供电企业大多归属县政府管理,大多数政企不分、职责不清。不少趸售县供电企业都存在着人员乱进,干部乱换,资金乱花,“以电养人”的问题。在一些直供直管县供电企业存在着经营管理意识不强,活力不足的问题。不少省、区,大电网、地方电网及小水电之间存在着各占一块,各自为政,相互争抢市场,重复建设的问题。
3. 农村电价奇高,农民不堪重负
1998年以前,农民用电不仅要承担目录电价电费,还要承担农村低压电网的损失费用、农村电工的工资、农村电网的维护费用。此外,还必须承担高低压电网建设的集资办电费用。在不少农村还存在着“三电”(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和“三乱”(乱收费、乱加价、乱集资)的情况,这些额外的负担都要通过电价摊到农民头上,造成我国农村电价奇高,远远高于城市的现象,有些农村生活用电电价竟高达3元/千瓦时以上。农村电价奇高,农民不堪重负,引发了不少上访告状事件,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我国农村电网薄弱,农电管理体制不顺,农村电价奇高的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在全国实施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的工作。1998年6月19日,国家计委和国家电力公司联合召开了全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电视电话会议,吹响了“两改一同价”的号角。1998年10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办发134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实现城乡同网同价请示的通知》,1999年1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发2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至此,史无前例的“两改一同价”工作在我国农村轰轰烈烈地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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