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_不要理我 发表于 2013-5-3 18:12:17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上了十几年的班续签合同都两次+第一次签的就三次了,难道还是劳务派遣吗???国家电网公司就没有王法了吗?

ndzc 发表于 2013-5-3 21:31:24

很多的国家用工单位,现在已渐渐的改为了,临时用工,哎 电力公司也不除外,以后临时用工的日子也越来越难了,很多地方也罢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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