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电服务公司,农电工都要进入这个公司,这个公司与现在的供电企业无任何关系。合同与农电工一年一签订,请问你们这样的公司我们能去吗?和派遣有什么区别。我们农电工原来都有自己的阵地,人财物统一上划,现在将财、物留下,人不要了我们能答应吗。辽宁公司2010年9月份将农电整体划转为供电,当时对于农电工并没有明确的定位,至今已有2年多了,按照《劳动法》第二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我们辽宁的农电工按照法律规定,完全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立什么公司坚决不去。 | 根据可靠消息,辽宁省电力公司计划与社会上的有资质公司入股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