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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成效卓著

2014-10-25 20:54| 发布者: administrator| 查看: 713| 评论: 0

摘要: 国务院近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我们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长。   作为节能减排主力军的电力行业,“十一五”期间 ...

国务院近日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我们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长。

  作为节能减排主力军的电力行业,“十一五”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减排法规、政策,通过强化目标考核、推进“上大压小”、完善市场机制、鼓励技术创新、加强监管等措施,提前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规划目标,为全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作出了巨大贡献。

  2010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电煤耗333克标准煤/千瓦时,比上年降低7克标准煤/千瓦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十一五”期间,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累计下降37克标准煤/千瓦时。

  2010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厂用电率为5.43%,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累计下降0.44个百分点。

  2010年,全国电网综合线损率6.53%,比上年下降0.19个百分点,比“十一五”确定的7%的目标值低0.47个百分点,居同等供电负荷密度条件国家的先进水平……

  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责任

  速读:“十一五”期间,电力行业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切实落实节能减排任  务措施,在技术研发、节能环保设施技术改造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电网方面,累计投资约2000亿元,主要用于输电线路、城网、农网改造和电网技术、环境保护等科研项目领域。电源方面,中央及地方所属主要发电集团公司节能减排技改资金投入约1000亿元,其中:节能技改投入约343亿元,脱硫改造投入约438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五大发电集团公司等电力企业签订 《关停目标责任书》、《节能目标责任书》、《“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等,将“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具体分解,保证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全国各地区和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按年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电力行业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评价、考核、问责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电力企业制定明确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以落实“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节能目标责任书和小机组关停责任书为抓手,与所属企业签订节能减排责任书,将节能减排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所属企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节能环保问责制,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  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为顺利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电力企业结合实际,建立节能减排监督网络,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加强节能减排的精细化管理,定期开展能耗水平分析。加强设备运行管理,提升设备可靠性,努力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加强脱硫设施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护,采取措施提高固体废物的利用率。

  强化监督管理,制定节能减排规划和目标,定期进行考核,实现了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国家相关部门编制《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建立了国家鼓励的脱硫、脱硝工艺设备名录制度,新建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备,对现役机组通过技术改造建设脱硫脱硝设施,为推动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电网企业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作用,针对负荷变化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峰谷电价和差别电价,实现错峰调节作用,保证重要客户、重点地区的电力有序供应。

  科学监管统筹建立长效机制

  速读:2010年,国家电监会等六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坚决纠正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越权实施的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措施,督促全国享受脱硫电价的603家燃煤电厂正常启动脱硫设施,扣减了脱硫设  施非正常运行脱硫加价款,全面清理和规范上网电价秩序。

  强有力的监管,使节能减排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自2006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每年开展电力价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差别电价、脱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重点检查,严格落实对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坚决纠正地方越权实施优惠电价,严肃查处电力企业不执行脱硫电价政策的行为。

  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还加强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燃煤机组脱硫设施监管,推动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开展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督促火电企业提高脱硫设施运行维护水平,脱硫设施的投运率和脱硫效率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国家电监会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安排与分工,开展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信息披露工作和节能减排监管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节能减排督查工作组赴电力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情况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典型问题,分别向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印发了整改通知,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促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改进与完善。

  国家电监会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连续四年向社会发  布年度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总结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成效、采取的措施,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有效促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建立以“厂网联席会议”等五项制度为核心的厂网界面与电力交易监管体系,加强对电力交易中降低节能减排效率行为的监管;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立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促进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在统计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监管评价标准》,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机制逐步确立。

  优化电源结构促电网协调发展

  速读:2010年,全国包括水电、核电以及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在内的非化石燃料发电装机容量共计2.57亿千瓦,所占比重由2005年的24.2%上升到26.6%。

  与2005年相比,全国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比重由47%上升到71%,火电机组单机容量由“十五”末的6.2万千瓦提高到“十一五”末的10.9万千瓦。

  )“十一五”期间,电力工业积极发展水电、核电、风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加大小火电机组关停力度,全国共关停小火电机组7683万千瓦,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十一五”关停5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任务。

  加快水电、煤电等大型电源基地的开发建设,电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调整促进电网协调建设与发展,带动了整个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在智能电网的理论研究及清洁能源接入等领域取得一定成果,总体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上海世博园智能电网综合示范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中新天津生态城和广州中新知识城20千伏智能电网示范区开工建设。

  超超临界机组广泛应用,大型空冷、循环流化床、脱硫脱硝等先进技术得到推广。截至目前,我国已投运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34台,居世界首位。世界上首台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空冷发电机组宁夏灵武电厂投产,世界上首台60万千瓦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在四川白马电厂安装建设,全球最大的捕集能力为每年12万吨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碳捕集项目在上海石洞口二厂投运,华能天津  IGCC电站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推进。

  清洁能源发电设备自主研发成果斐然。世界上首批4台AP1000核电机组已经全面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我国自主开发的首台百万千瓦级核电站全范围模拟机在福建宁德核电站正式投入使用;国内首台自主研发并拥有全球自主知识产权的5兆瓦风电机组正式出厂;首座10兆瓦光热发电试验示范项目在甘肃开工。

  积极开展需求侧管理和节能服务是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环节。“十一五”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累计新增热泵供热(冷)面积7550万平方米,推广节能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绿色照明、高效电动机等项目22.1万个,开展电采暖、农业电力灌溉、陶瓷窑炉电加热和金属电热处理等能源替代技术项目1.58万项,电蓄热(冷)空调容量新增约522万千瓦,实施能效电厂项目三批共计661个。通过实施需求侧管理累计节约电量440亿千瓦时,节约标煤约1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700万吨。“十一五”期间,南方电网公司先后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2.8万次,提出节电建议12.76万次,建成节能示范项目170个。

  基本完成在各省会城市供电企业和售电  量在100亿千瓦时以上城市供电企业建立科学用电指导中心的目标。

  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并举

  速读:2010年,通过开展节能发电调度,江苏、河南、四川共节约标煤38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1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9.75万吨。电网企业组织江苏、河南、四川、贵州、广东5个试点省份电力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发电调度配套政策的研究,加快电网建设和改造,完善节能发电调度技术支持系统,配合地方政府开展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

  “十一五”期间,火电厂烟气脱硫引入了特许经营模式,从2007年开始试点,为期三年。截至2010年底,按规定程序纳入试点的项目共23个,涉及59台共2448.5万千瓦装机容量机组。其中,已按特许经营模式运行的机组45台,1939.5万千瓦,占试点总容量的79%。

  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投运烟气脱硫机组超过5.6亿千瓦,约占全国煤电机组容量的86%,比2005年提高72个百分点。全国电力二氧化硫排放956万吨,比2005年降低约29%。与2005年相比,

  2010年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94万吨(全国下降364万吨),是全国的1.08倍,为全国二氧化硫减排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继2009年首次实现发电权跨省交易后,近年来,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发电权交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10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各单位(除西藏)全部开展发电权交易工作,经营区域内累计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4383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402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466万吨、二氧化硫116万吨。

  运用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于电力工业节能减排至关重要。“十一五”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因地制宜,调整电价水平,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对包括脱硫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在内的电价水平进行了适当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开展发电权交易、排污权交易,针对水电比重较大的区域或省份,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发挥水火互济作用,节约化石燃料,减少排放。

  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促进专业化分工和提高减排效率。通过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有效推动了节能减排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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