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供电:再紧“双节”廉政弦 9月12日,江苏洪泽县供电公司发文对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体干部员工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自律,做到令行禁止。 该公司强调: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及购买烟、酒等高档礼品;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以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酒后驾车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在公司薪酬管理规定之外以各种名义滥发补贴、奖金、代金券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或业务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该公司要求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要求,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亲属和部门人员的教育约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防控廉政风险,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十个严禁”。 此外,该公司还将强化监督检查,把日常性检查和阶段性抽查结合起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面执纪,决不姑息。 (刘明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