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定供用电双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明确电费结算方式,截止12月4日,淮阴码头供电所按照公司要求部署,深入客户家中推广签订《淮安供电公司电费结算协议》609户。保证了费控协议业务签订工作稳妥、有效的推进。 自费控签订以来,码头供电所提前制定推广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相关要求,制定一系列措施。一是强化客户经理业务培训,确保客户经理充分了解和掌握费控相关知识,提高在推广费控过程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答复费控客户提出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费控业务宣传工作,采取进社区用喇叭循环播放宣传、上街道宣传等方式,使广大用电客户了解各种新型交费方式,转变客户交费观念,避免因欠费停电产生的各种损失和纠纷。三是做好费控推广期间客户沟通和解释工作和舆情监控工作,避免远程停送电引起的客户投诉; 据了解,下一步供电所将继续加大对费控协议的宣传力度,引导客户转变以往“先用电,后交费”的观念,逐渐适应“先购电,后用电”的费控信模式。(李春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