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的主题是“电影——全球挚爱”。说到电影,作为一名电影迷,我不禁想到了很多。 一个世纪以前,卓别林大师创造了电影,时至今日,电影已经发展成为多元化的产物,从无声电影到有色电影;从胶片电影到数字电影;从平面电影到立体电影。电影越来越多的满足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对精神文明的追求。 近些年,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电影作品开始得以广泛传播,但是电影知识产权方面却未能全面保护。就个人所知,美国迪斯尼公司素来以对知识产权的强烈重视而闻名,他作为全球从事高质量、高品位商品的特许经营和营销的领袖,在全球发展了4000多个拥有迪斯尼特许经营权的商家,产品涉及的范围极广,如主题公园、食品、文具、服装、玩具。再如美国梦工厂,它在2004年由梦工厂工作室的动画部门独立出来,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创造出了怪物史莱克、马达加斯加、功夫熊猫等众多炙手可热的卡通人物。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他们同样很重视,对其所持有的卡通形象在第一时间进行商标注册,从而杜绝了社会中的盗版。他们对盗版音像的打击也很强硬,一旦发现,不异花费重金,也要将官司打到底,以此来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除了电影知识产权,我们需要保护的还有很多,中华民族悠悠五千多年的历史,所沉积下来的文化底蕴和壮丽河山都是我们需要保护的。近些年来,通过申遗我们已经成功的保护了一些知识产权,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申遗中大部分以风景名胜为主。而那些习以为常的节日、娱乐活动、传统工艺等却容易被人们遗忘。记得2005年韩国的“江陵端午祭”申遗成功后,此事尤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国内引发了热议,有人调侃说中国的端午节抢走了,从此吃个粽子都要给别的国家交钱;也有人说一个小小的祭祀活动都能申遗,那中国的春节、元宵、中秋节都可以申遗。再说近二年的“泡菜”和“暖炕”申遗事件,每一次都让国人担忧不已,唯恐如此这般下去,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习以为常的节日和生活所用方式都会变为他人之物,可见保护知识产权已经迫在眉睫。好在近几年大众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纷纷提出太极拳、西湖、春节、汉字、大运河等申遗项目,国家政府也在积极的向相关单位提交申请,当然在过程中我们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会有人恶意强报,也会有人恶意中伤,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相信在申遗的道路上我们会越走越远,属于我们的世界遗产会越来越多,我国五千多年的历史文化底蕴才能够真正的散发出自己的光芒。 当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绝非是抢“商标”、搞“招牌”,更多的是为了激发起全民对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文化的热爱、回归和传承,使其发扬光大。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刻不容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