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0日下午19时11分许,江西赣州赣南某公司派遣两名员工于某(男,44岁,高压班班长,全民工,本次的工作班成员)、胡某某(男,33岁,劳务派遣工,本次工作的现场工作负责人)到赣州市榕江新区东坑村220千伏潭东变电站开展线路(220千伏赣潭Ⅱ线,潭坪线)改造后参数测试工作。 20时许,变电站值班人员发现试验人员呼救和燃烧的情况,三名值班人员立即穿上绝缘鞋,带上绝缘手套,拿着灭火器前往场地开展救援(当时电网运行无异常)。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立即组织开展抢救。22时许,于某和胡某某二人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后宣布死亡。医生诊断死亡原因为触电,赣州供电公司随后立即报警,同时报告赣州市榕江新区经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随后赣州市榕江新区公安分局潭东派出所,刑侦大队值班民警、法医、以及经发局领导陆续到达现场。 目前,属地荣江区管委会正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具体触电原因仍在调查中。 来源:电力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