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电力调度监管职责,规范电力调度机构“三公”调度行为,督促电力调度机构加大对电力调度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深化电力调度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电监会统一安排,河南电监办于12月7日至9日对省电力调度机构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河南电监办首先走访了几家有代表性的统调电厂,了解调度机构信息披露与调度计划执行等情况,充分听取发电企业对于电力调度机构的意见及建议,然后按照国家电监会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省电力调度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发放书面问卷、当面询问有关工作人员、查阅文件记录、登陆电力生产调度系统等形式进行。经检查,省电力调度机构各项电网运行信息数据准确、完整,统调电厂各项调度计划能够按年度计划执行,可再生能源收购及节能调度有关措施能够有效执行,但也发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接受电力监管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电力调度机构信息报送与披露办法》的学习落实,按时、准确报送数据。二是数据报送不够准确,比如:10月、11月报表“电力电量平衡情况”中新乡多宝山电厂铭牌出力、检修容量、最大可调出力三项数据存在偏差。三是报送的报表缺少必要的文字说明。比如月报“主要输电线路潮流”中,主要220kV输电线路如何界定等。 针对上述问题,河南电监办要求省电力调度机构一要加强自觉接受电力监管的意识;二要认真报送数据,确保数据报送按时、准确、完整;三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披露工作,完善电力“公平、公正、公开”调度内部约束机制,不断提高电网调度管理水平;四要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调度行为,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充分发挥调度机构的协调作用,积极为并网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做好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