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由中电联主办的“2011年度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发布了《2011年度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报告》和《2011年度电力行业信用风险报告》,对2011年电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分析了电力行业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并对2012年的行业发展作了展望。 2011年,电力行业初评信用企业54家,其中AAA级47家,AA级7家,另外首批参加信用评价的电力企业,有40家参加了复评,复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信用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显示了各电力企业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对诚信工作的强烈的认知。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针对四年来信用评价工作的实际,结合目前工作的需要,中电联于2011年10月13日下发了调整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机构的345号文件,增设了“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重新调整了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 在健全组织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的同时,诚信办制定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流程。同时为保障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序开展,目前已制订完善了《信用评价业务流程规范》、《信用评价报告规范》、《跟踪评价制度》、《复评制度》、《申投诉实施细则》、《信用评价师行为规范》、《业务信息保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20项工作制度与规范。 (二)依据工作程序严格评价电力企业。诚信办严格按照材料初审,现场访谈,形成信用评价报告,召开工作和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电力报》和中电联网站向社会公示,由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向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的工作程序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价。截止到2011年末,申报企业200多家,进行现场访谈并授牌发证的电力企业有147家(不含复评),诚信办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工作方式赢得了各电力企业信任与肯定,树立了中电联良好的服务形象与品牌。诚信办一方面选派经验丰富的电力行业专家,参加现场访谈工作;另一方面邀请第三方公司合作,保证了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和专业性。正是由于诚信办严格按照标准与流程评价,使电力企业意识到诚信工作的重要性,也使企业意识到中电联从行业自律与发展的角度开展这项工作更能树立电力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深化宣传教育工作。诚信办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分别在商务部和国资委举办的“行业信用建设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交流会”和“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班”上作了经验介绍。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第103期简报和《商务部简报》第21期中都登载了电力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四)建立专家队伍,培训信用评价人才。从2007年起,诚信办每年举办培训班,培训了信用评价学员近200人,同时由各集团公司推荐技术专家近200人,有力地推动了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电力行业诚信网(www.ceccr.cn),进行网上公示及网上宣传,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诚信工作动态以及信用企业的经验。 (五)加强诚信信息数据库建设。为推进诚信工作的信息化,诚信办按照商务部、国资委和国家电监会等部委的要求,建立了以企业纳税、信贷、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招投标以及社会责任等主要信息为内容的诚信信息数据库,及时、准确地记录电力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并对已参评的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六)供应商信用评价工作初步开展。结合四年来的工作实际和电力行业的特点,以及2010年商务部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2011年中电联在电力行业开展了供应商信用评价工作。目前中电联已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流程、市场拓展、专家培训、项目实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11年参评的供应商企业达到16家。 下一步工作重点 按照商务部、国资委和国家电监会的要求,中电联下一步工作重点包括: (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大力宣传倡导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行业协会组织在推进和加强本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应发挥宣传倡导作用,约规自律作用,信息整合作用、监督惩戒作用四大功能。贯彻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在推进行业、企业、地区信用建设中,加强宣传,整合和应用行业信用信息,形成统一平台。 加强对基层企业的宣传,除了利用网络、报纸和期刊以外,通过中电联举办的各种行业会议和展览进行宣传。此外还通过开展信用评价师培训的方式,在积累专家人才的同时,大力宣传诚信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与评价制度和标准,建立行业信用规范。完善《关于开展电力行业信用建设与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电力行业信用建设与评价管理办法》、《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师行为规范》等有关诚信体系建设的办法和制度,确保诚信与评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将制定2~3项信用评价工作的电力行业标准。 (三)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电力行业中的应用,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结合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会员单位应支持将电力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引入到设计、施工、监理及产品供应等各专业的业务中,以有效的方式实现“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的社会效果和态势,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四)完善信用企业数据库,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在已经建立的电力行业诚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流程优化和完善数据库信息,实现和各电力企业及其他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连接,并逐步将分散在客户、银行、工商、税务、公安、司法、财政、审计、质检、建设、环保以及相关方等部门的信用信息集中起来最终实现信用信息的资源共享。 (五)拓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域,继续开展供应商信用评价工作。当前电力行业物资采购工作中,存在着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采集不足、信息披露不规范、适用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容易造成在供应商选择工作中存在偏差。中电联开展供应商信用评价工作,通过对供应商合法身份、履约能力和资信状况的认证和评估,可以为电力企业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第三方服务,并逐步形成电力行业统一的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信息平台。中电联将在建立供应商信息数据库、形成动态跟踪机制、与各大电力企业协调应用等方面继续努力,加强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