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电监会《关于电力行业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电监安全〔2012〕20号),近日,南方电监局向南方区域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并就全力做好南方区域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南方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分析当前电力安全形势,充分认识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把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研究和剖析电力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及主要安全风险,持续深入地开展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设备活动,电力建设项目要结合工程实际,全面排查工程分包管理、施工技术管理、特种机械及工器具管理以及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电力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杜绝违章行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电力生产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培训,加强对外来人员和临时用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遵章守法意识,严格执行现场规程、规定,有效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履行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加强施工现场勘查,加强危险点分析,强化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危险点分析和安全预控措施,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防止人为责任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对发包工程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电力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发包工程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企业关于承发包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施工企业资质审核和实际施工能力的核查,杜绝“以包代管”。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对工程非法分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超越许可范围施工、无证上岗以及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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