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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供电69名员工疑其身份被“掉包”

2014-11-20 18:31| 发布者: administrator| 查看: 582| 评论: 0

摘要: 文、图/商报记者黄多亮刘行宾   “15年来,我们一直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编制在花名册上也是全民的,现在却要我们到新农村电力服务公司去领工资,并把我们划入农电工之列,而花名册上原是大集体的人员反而成了正式工 ...

文、图/商报记者黄多亮刘行宾

  “15年来,我们一直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编制在花名册上也是全民的,现在却要我们到新农村电力服务公司去领工资,并把我们划入农电工之列,而花名册上原是大集体的人员反而成了正式工被上报到省公司。我们怀疑自己的身份被人冒名顶替了……”5月16日,记者接到安义县供电公司雷传生、周俊等人打来的电话后对该事件展开了一番深入调查采访。

  工作15年又被划成农电

  现在安义县鼎湖供电所工作的雷传生告诉记者,他们原是安义县各乡、镇(场)电管站的农电工。因全国农电体制改革的需要,1998年12月15日,经安义县农电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层层把关,他们69人最后被审定为收编人员。2006年8月,经安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董事会最后确定:“69名供电所人员在今后的人事报表中,列入到主业人员中,其他编制问题不需要再提。”之后,他们不仅和安义县供电公司的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并按规定于2009年1月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同时,在《安义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花名册》上,他们的编制都被载明是“全民”。

  然而,随着当前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三集五大”建设,安义县供电公司却于今年3月宣布将他们64人(2人病故、1人辞职、2人退休)划为农村电工(农电工)之列,并放到“三产”(安义县新农村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去管理。同时,在上报到省供电公司的花名册上,他们的编制又被莫名其妙地划成了农电工。

  雷传生告诉记者,尤其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这次上报到省供电公司的花名册上,不仅他们的身份由原来全民的变成了农电工,而且原来花名册上载明了是“大集体”的员工竟摇身变成了全民的正式工。“这些人员中,有很大一部份都是安义县领导干部的家属和亲戚。副县长黄小平的妻子刘爱萍、乔乐供电所长柒勇的妻子徐淑兰、‘三产’公司经理熊小会的妻子徐兴梅就在其中。”石鼻供电所的周俊、廖作斌拿出他们认为是2006年没有上报到省供电公司的《安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花名册》和今年上报到省供电公司的“花名册”如是说。

  “我从1998年收编到石鼻镇供电所后,担任过副所长。中途外出经商时我办理了停薪保编手续。几年前,我回到单位后工资待遇和正式员工没有任何区别。前不久,我发现自己的伙食补助费没有了,才知道自己与正式员工有所不同——要到‘三产’去造册领伙食补助费。为此,我到县供电公司问情况,公司回答我:‘这只是管理问题。’然而,我到劳资科一查,发现自己的名字着了黑。经多方打听,我才明白:自己又回到了农电工。于是,我们到南昌市供电公司讨说法,不料竟被挡在门外。”面对记者,现在石鼻镇供电所工作的杨春二不仅心有余悸,而且满是无奈,“现在,公司开会不叫职工,只叫中层干部,并要求中层干部不能上访。从5月16日起,我们上班期间(8点到12点)都要报告去向……”

  杨春二一边说着一边向记者出示了自己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载明自己是1981年12月参加工作的《石鼻镇电管站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身份没有搞好原因很复杂

  为求证雷传生、周俊等人的说法,记者首先找到了安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李经理。了解到记者的来意后,李经理只告诉记者:“为了69名员工的身份,公司和县政府各相关部门15日召开了协调会。”之后,李经理安排该公司副经理戴勇接受记者采访。

  戴勇表示,供电行业的用工主要有三种式形,一种是主业的正式工,一种是合同制的农电工,一种是劳务派遣用工。农电工的身份转换全省各县情况不一。安义县69名员工的身份没有搞好,主要是当时没有安排他们考试,具体原因很复杂。2002年7月,安义县人民政府25号文件明确了黄尊宝等69人为各乡、镇供电所的管理人员,但原身份不变,实行聘用制,与县供电所签订聘用合同。对于他们的身份原来没有一个明确的叫法,县政法委已介入调查,并给予了答复。如果他们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当记者问他原来花名册上为什么将他们的身份载明为“全民”,而原来载明是“大集体”的员工为何又变成了正式工上报到省供电公司时,戴勇不仅表示对花名册的来历不清楚,而且对“大集体”变为正式工作了解释。戴勇说,“大集体”是他们公司的第三产业,成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在三产工作的人员都是1998年以前进来的,主要从事电力安装、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他们都有编制和人事档案,而这69人比三产的人进来晚,也就是1998年以后进来的人。他们这些人在劳动局查不到人事档案。1998年股改之前,各乡、镇供电所的人、财、物都归地方政府管理。1998年股改收编之后的人员都是供电供司的员工,他们的待遇2007年以前与全民编制有差距,之后,没有差别。现在,他们担心的是以后的待遇。戴勇说,员工的身份问题是政策问题。这次县里报到省公司的人员共有500多人,省里报到国网的人员可能就没有这么多,但都是在岗在编人员,待遇不变。

  对于周俊、廖作斌等人提供的《安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花名册》,该公司人事科的杨科长表示,花名册只是内部管理用的表格,不能体现一个人的身份。对于该花名册的出处,杨科也表示不清楚。在记者的要求下,杨科长出示了刘爱萍、徐淑兰、徐兴梅等人的人事档案,并说明她们都是199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而对于雷传生等人的档案资料,他表示只有一份1999年股改之后的内部人事档案,该档案劳动局是查不到的。

  69人本来就是农电工

  为进一步查清69人的身份问题,记者17日前往省供电公司了解情。因记者无法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结果被拒之门外。随后,记者只好转道南昌市供电公司。

  该公司人事科的乐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安义县69名员工的身份他非常清楚,并多次参与过协调。乐科长说,正式员工与非正式员有个时间节点,1998年6月30日之前在册的员工在股改时才作为正式员工接收,1998年6月30日之后的,是经过安义县政府和省供电公司协商统一作为农电工接受的。2002年,安义县供电公司的正式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他们只是填了一个农电工的表。他们的身份本来就是农电工,只是进了供电的管控。他们的待遇也与正式工不同。当时股改的时候,因各县情况不一,各县农电工的待遇也有差异。2002年,在签订农电工劳动合同时,这69人进行了拒签。2009年他们虽然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他们的身份。

  当记者问到这69 人为何长期以来能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时,乐科长说,那只是规范工资的发放渠道,与他们的身份并不搭界。

  对于乐科的解释,雷传生等人却另有说法:“我们这69人参加工作都在1998年之前,当时,我们不仅在岗在编,而且很多人都是各乡、镇(场)供电所的所长和副长,有技术职称。确定各乡、镇(场)供电所管理人员的时间节点并不是1998年6月30日之前,而是1997年6月30日以前进入乡、镇(场)电管站,一直在编在岗从事电管工作的人员。安府办发[1998]44号文件有明确记载。”

  安义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69 名员工的身份是否被人替换?本报将续继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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