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公司体改办主任贾福清都将目光投向了农村电力事业。今年,贾福清建议规范用工管理,稳定农电队伍,全面提升农电服务水平。 贾福清说,农电用工管理不规范,会影响农电队伍稳定。他分析,供电企业农电管理和服务的最基层单位是供电所,农村供电所的业务主要由农电工完成。目前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共有1806个县供电企业,19001个农村供电所,承担着27141个乡镇、2.22亿户农村客户的供电服务任务。农村供电所现有农电工43.4万人。农电工是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但“两改一同价”后国家一直没有出台农电工用工管理方面的配套政策,致使各地存在着多种的农电用工方式。有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有采取劳务派遣的,有采取业务委托或外包的,也有少数采取非全日制用工方式或者从多经企业借工的。近些年来,农电工对解决用工管理问题以及实现同工同酬的要求十分迫切,相关劳动纠纷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类似纠纷有日益扩大的趋势,给农电企业的安全生产、队伍稳定以及优质服务带来较大隐患。 贾福清说,农电工是“两改一同价”后形成的一个特殊劳动群体,是国家劳动部门认可的一种特殊职业。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电网点多、线长、区域广,农电工担负着农村电网配电设施的运行维护以及农村电力客户的抄表、收费、业扩报装、优质服务等工作。现实条件下,几十万农电工在促进农电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农电用工管理问题,关系农电企业服务质量,关系公司社会责任和公众形象,更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必须花大力气加以妥善解决。 基于此,贾福清建议,可以采取试点供电所业务委托模式,实现农电用工规范化。他说,近些年来,为妥善解决农电用工管理这一历史难题,并同步推进农村供电所的专业化、集约化管理,适应公司全面推进“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需要,国家电网公司站在社会责任的高度,经过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决定在已有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试点将供电所有关业务委托给业务受托公司的模式。 贾福清认为,业务受托公司的组建和运营,充分尊重农电工群体特殊历史成因,立足于供电所现有人员结构和业务分工实际,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既可确保农电用工管理的规范化,又可促进供电所业务管理的专业化。一是业务受托公司由资产状况较好、经营较为稳定的县(市)供电企业所属集体企业出资组建,作为县供电企业直接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与受聘人员(农电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相对固定,关系较为清晰,有利于农电工队伍的稳定;二是通过业务受托公司统一实施农电用工管理,可以妥善解决农电混岗、同工不同酬等相关问题,并可通过建立岗位、绩效、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引导和鼓励本企业职工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业务能力;三是在委托业务管理上,县供电企业、供电所、业务受托公司及其下属专业中心和业务班,各自职责和相互关系比较清楚,可有效实现对生产、营业、服务等委托业务的闭环管控,促进供电所业务管理的专业化。 实现农电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创新体制机制不可或缺。贾福清告诉记者,2011年,国家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全面取消。“十二五”期间,加快农村电力发展、满足新农村建设的用电需求,主题鲜明、工作具体、任务繁重,对公司系统农电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将以开展供电所业务委托为契机,在妥善解决农电用工管理问题的同时,加快推进县供电企业特别是农村供电所业务管理的专业化、集约化。同时,我们也相信,随着业务受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机制健全,农村供电所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将会得到大幅度提升,进而促进农电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记者/姚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