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3月31日,三新农电公司召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暨监督工作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公司班子成员,本部职能部门全体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习宣贯了省公司2014年监督工作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以及省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汇报了2013年协同监督工作情况,安排2014年度协同监督重点工作,要求关注“三个变化”,确保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工作以及各项协同监督工作顺利完成。 一要关注“两个围绕”,即今后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与反“四风”相结合,各职能部门要在部署业务工作时,要做到“两个围绕”,与协同监督工作同安排、同落实。二要关注“两种责任区分”,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有具体区分,明晰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协同监督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从横向角度体现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责,从纵向角度体现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季度报表》、协同监督建议书等形式,进一步促进职能部门与纪检部门信息的反馈与互通,督促协同监督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要关注“受托业务与行风工作的紧密联系”,以省公司2014年监督工作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为指导,特别在营销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95598热点问题风险。各职能部门要在工作中加强沟通,了解委托方的相关工作信息,努力做好受托业务服务区域内的各项工作,助推委托方巩固行风评议成果,切实推动“一岗双责”的履行和协同监督工作。 会议强调,清明将至,各部门(中心)、业务部要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与反“四风”各项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中,融入常态化工作,切实履行主体主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杜绝公车私用、公车扫墓方面,在杜绝员工“习惯性违章”方面,采取具体措施,协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车辆GPS监控,协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公司不发生违反“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四风”问题的事件。 (作者:苟文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