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电监会、山西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第四季度全省电力安全监管工作,10月9日,山西电监办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全省电力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对全省电力安全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督查形式及时间、工作要求。在企业全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10月24日,山西电监办会同省安委办对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的太原供电分公司进行重点督查。
太原供电分公司首先汇报了201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太原市高危及重要用电客户排查治理情况。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太原供电分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有关情况;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学习贯彻《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情况;2011年度山西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落实情况。随后对太原供电分公司调度中心和220kV杨家堡变电站进行了现场督查。 最后,督查组与受检单位交换了意见。督查组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生产,在工作上更加认真地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突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自查和督查情况,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有效解决和消除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三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三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值守,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及时高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行为。太原供电分公司表示,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切实做好今年第四季度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