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国家电监会发出关于征求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意见的通知,正式启动《条例》的修订工作。 通知指出,现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是1996年随《电力法》出台而颁佈施行的配套电力法规。由于出台时间较早,併受到当时经济、历史背景的限制,《条例》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难以解决电力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据悉,电监会将在组织专家做好具体修改工作的同时,就《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公开征求供电企业、电力用户的意见。 通知全文请见国家电监会网站(www.serc.gov.cn)和中国电力新闻网(www.cpnn.com.cn)。 信息来源: 中国电力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