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日前正式颁佈《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办法》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见今日四版)。 《办法》是经财政部批复同意后下发的。《办法》的出台,对促进输配电成本管理,完善输配电成本补偿机制,推动电网经营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监管机构下一步履行输配电成本监管职能,奠定了财会制度基础,併填补了我国输配电成本核算财会法规的空白。 《办法》共分为5章19条,分别就成本对象与成本项目、科目设置、成本报表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办法》指出,输配电成本指电网经营企业为输送和提供电能在输配环节所发生的成本支出。为真实、完整地反映输配电成本构成信息,《办法》要求电网经营企业分业务核算,合理划分输配电业务成本与电网企业经营的其他业务成本之间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