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一辆警车驶进高青县花沟镇小胡家村,对该村一起恶意破坏低压网改设施的案件进行了现场处理。近日,经技术确认,高青县公安局依据《山东省治安处罚条例》,对该村民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这也是高青县公安局和高青县供电公司电力设施和反窃电联合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出击。
据悉,在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前,为有效避免各类矛盾和纠纷,高青县供电公司已经协同该村村委会就施工过程中的通道砍伐、占地等相关事宜进行过协调处理,并履行了村民签字确认手续。但该村一村民在酗酒后以改造后的变压器位置风水不好为由,对改造后的配电盘进行了打砸,造成了互感器、保护器等多种电力器件的破坏,在当地引起了恶劣影响。该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处理,并经技术确认,对该村民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 近年来,高青县供电公司加大对电力设施的宣传保护力度,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积极建立群众护线员网络,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各种违法行为,形成了反应快速、打防联动、保障有力的新局面,有力的震慑了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了新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