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山东安丘华苑家园物业在收取供暖费时,对不交供暖费的业主强制断电。10月25日,四川泸州龙马潭馨天地小区物业管理因部分业主费用缴纳问题对小区进行断电…… 供暖季节来临,最近各路媒体不时有物业管理部门对拖欠物业费、供暖费等相关物业服务的居民实施停电的报道,并呈现多地区、多发趋势。此种情况该引起供电企业和电力监管机构高度重视。 民生为重,百姓至上。按照相关规定,对居民实施停电只有在供电企业检修或者处理突发事件时进行,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居民生活实施停电。10月25日,国家电监会启动“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提出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随便拉限。在正常供电情况下,严禁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限电,对因线路、送变电设施检修改造需停电的,要提前告知。 对居民生活停电,即使是行政机关国家都有严格的规范和限制。《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而现在,“停电”被越来越多的物业管理部门当作催收物业服务费用的一种杀手锏随便使用,肆意侵害居民的正当用电权利。“电力”某种意义上在被物业管理部门“当枪使”! 针对当前物业乱停电的情况,居民、供电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应该联合起来,进行制止,甚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罚。 一是居民应当自觉维权。物业费用的收取和电力的供应分别归属物业管理部门和供电企业管理,没有任何关联。当居民遭遇物业管理部门停电时,应该在第一时间向供电企业95598热线或者电力监管机构12398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三是电力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做好用电监督管理。电力监管机构要把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用电放在首要位置,把保障居民基本的用电需求作为重中之重。当前,应该结合正在开展的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对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通过科学规范社会用电秩序,切实提高供电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 而居民拖欠物业管理部门费用,物业管理部门该如何解决?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强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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