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构建南方电网公司大监督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提出要按照中央纪委、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意见》阐明了构建大监督格局的重要意义,并指出要完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工作报告制度。 在监督管理体制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设立在公司党组和董事会领导下的监督委员会,公司党组设立专职巡视组,设立公司内部监事会,并向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全资子公司派出监事会,以及在公司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局)设立专门机构。 其中,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部署、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开展理论研讨等。而专职巡视组则要加强对分、子公司等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有效监督。内部监事会采取事后检查与当期监督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加强对相应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情况的监督。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其作为监督委员会的基本工作方式和载体,及时通报监督情况,分析形势并提出建议。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监督工作信息综合分析制度,促进监督成果的有效运用。以监督委员会为基础,定期汇集、通报内部监督部门掌握的廉洁风险信息和管理隐患苗头,实现监督资源效用最大化。通过《南网监督要情》直接、及时向公司党组或董事会以及公司领导报送监督工作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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