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我们对违章行为采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公证的方式,就是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电力设施。”5月16日,在河南修武县电业局召开的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上,该局安监部主任尚红星铿锵有力的说。 过去一段时期,在处理电力设施周围的违章建筑或树木时,修武县电业局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向违章物主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有一些物主拒绝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并且拒不执行整改要求。这不仅严重危及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一旦发生事故,还无法划定责任,给电力企业造成损失。该局决心运用法律手段,向违法行为做斗争。该局依据《电力法》第53条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向线路下违章物主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拒绝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或不按照规定整改的违章物主,供电所将协同县公证处对其所在村、物主姓名、供电台区、建筑时间、线路架设时间等内容进行全面统计,并现场对违章物进行拍照,粘贴在整改通知书上。最后由村委会、公证处、供电部门三方盖章,由公证处出具送达公证书。同时,该局对新建、改扩建工程,严格按照局用电报装规定,严把审批手续关。 截至5月中旬,该局清查、下达停建或整改通知书60份,其中52份由户主签名后进行整改,其余8份均由县公证处出具了送达公证书。产生法律效力的整改通知成为供电企业履行职责的有力证据,有效地维护了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