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烈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此时此刻,已近尾声!那么,是不是这就意味着安全生产结束了呢?答案当然不是。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唯有安全生产这个环节不出差错,我们的企业才能去争取更好的成绩! 在很多电力企业,到处可以看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等之类的安全标语,甚至有些企业提出“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线”的口号,由此可知,安全生产对于供电企业意味着什么?供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最需要的又是什么?平时,经常听前辈们在工作中强调最多的就是“安全”,讲得最多的也是“安全”,问题出得最多的仍是安全方面。可以说,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事故隐患不消,思想病根不除,是安全之大忌,是安全之大敌。有些事故看似是偶然,但对于明摆着的安全隐患,如果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而是视规章于不顾,我行我素,违章操作,出事故必定是必然。可谓是,“小洞时不补,大洞时吃苦”,上述问题不解决安全工作永远只能是空谈。为保障安全生产,供电企业制定了相对完善齐全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规定,比如“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程”、“两票三制”等等,但内容再好的规章制度,不去认真贯彻、不去积极落实,只能是纸上谈兵,形同虚设。因此,再多、再好的规章制度关键在于很好地贯彻落实。不要把规章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就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而要把它从纸上、墙上“请”下来,“贴”在每个人的内心处,“走”进每个人的生活中,“写”在每个人的行动上。“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这句用无数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标语表明:对待安全生产我们不能有丝毫的思想放松,不能有一丝的满足懈怠,不能有半点的麻痹大意。对于安全规章制度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执行,切不可为了应付检查,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真正出了事故就悔之晚矣。因此,安全工作重在抓制度的贯彻落实,重在抓人的思想觉悟,重在抓人的行为规范。惟有安全规章变成每个人思想上、行动上的自觉行动,安全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安全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安全。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到人身安危和国家财产问题,也关系到电力企业自身稳定发展的问题。近年来,听说在各行各业与我们电力企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损失之重,影响之大,频率之高,令人胆战心惊。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很多时候都在想现在设备都很精良很先进,认为只要投入这些“精良装备”今后不会再发生安全大问题了,再先进的安全设施和机器也要靠人去操作、去控制、去维修,其科技含量愈高,对人的素质要求也愈高。因此,安全生产必须以人为本,没有一支恪尽职守、技术过硬的职工队伍,安全生产就没有最基本的保障。 提高人的素质,首先是提高思想素质。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是切实提高职工政治思想水平的根本途径。所以,我们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性、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除了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外,还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从根本上调动职工保证安全的积极性。这样,才能把安全生产抓好抓实。其次是提高业务素质。对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除了正常情况下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内容外,针对输电线路安全生产现状,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事故的防范的能力。对保持长期安全的老职工及时传达其它电力单位的事故通报,以防其丧失应有的警惕性。对上岗不久的新人在熟记规程的前提下,通过技术问答、现场培训等,从业务技术角度为其打牢安全基础。 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的企业若要发展,必须注重安全文化,要把安全摆在第一位,要广泛开展安全培训,一是要进行思想认识上的培训,用血的教训敲醒麻木的头脑,积极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时时居安思危,刻刻警钟常鸣。要影响人、激励人,创建安全文化的最终目标是:人人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参与安全工作,人人保证安全生产。(焦鹤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