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力公司
规范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规范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管理工作,按期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农网配电营业专业化、精益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农电用工管理,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现状 (一)农网配电营业管理模式 公司共有1045个乡镇供电所,其中:市公司郊区供电所198个,县公司乡镇供电所847个。有183个独立收费点。农电工3.1万人。县公司乡镇供电所从业人员28420人,其中:县公司长期职工2694人,集体职工688人,农电工24761人,其他社会聘用人员277人。 从2008年开始,按照国网公司工作部署,在县公司供电所推行以“营配分开、抄管分离”为目标的作业组织专业化改革。目前,县公司乡镇供电所一般按一所(电所)一长(所长)两员(综合管理员、技安员)三班(电费班、业务班、维护班)设置,部分人员少、规模小的供电所电费班和维护班合并设置。10千伏线路、设备由配电工区运维管理(一般以公变低压侧总开关为分界点),配电工区下设若干个区域配电队。供电所负责低压电网运维,交通不便的部分山区供电所承担高压设备、线路的运维和抢修。 市公司郊区供电所采取“营配合一”的管理模式。 (二)阳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阳光公司共计86家,其中县级阳光公司72家(含巢湖)、市郊阳光公司14家(六安、滁州未成立),资产总额82630万元,净资产总额16935万元。86家阳光公司中,除濉溪、谢桥、涡阳3家企业为多经企业外,其余均为集体企业。各市、县阳光公司均具有承装(修、试)五级以上的资质。阳光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县公司根据委托协议从农维费中支出的农电工工资、承揽县公司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以及客户工程收入等。法人代表一般是县公司分管营销或者经营的副总经理兼任,阳光公司经理由县公司长期职工担任。阳光公司都建立了工会组织。 农电工与阳光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由阳光公司发放薪酬,交纳保险(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农电工人数分别占总人数的99.94%、99.34%、99.07%、73.85%和87.38%,尚未为农电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设机构不健全。阳光公司内设机构尚未统一,管理人员数量不等,少的只有2—3个管理人员,多的有20人。部分阳光公司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难以对受托业务和农电工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大部分作为劳务派谴的机构存在。 2、职责界面不清晰。一是阳光公司大部分农电工都在供电所工作,承担着农网配电营业各项工作,部分工作已超出县公司委托业务范围。二是部分单位委托协议签订不规范,农电委托业务未能实行量化考核评估,业务委托费用结算基本取决于供电公司领导决策,电力业务承揽合同关系基本上没有切实建立。 3、岗位用工不规范。县公司与阳光公司人员交叉使用,相互混岗。阳光公司农电工由 http://yunpan.cn/cJdAaqy8sUVMr (提取码:d0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