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农〔2012〕1050号 关于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深化农村供电所专业化、精益化管理,加快提升服务“三农”水平,是公司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个转变”,规范农电用工(原“农电工”,下同)管理,维护队伍稳定的重要举措。在辽宁、宁夏公司试点并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公司决定推广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的重要意义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是规范农电用工管理的有效途径。农电用工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和政策背景。目前农电用工形式多样,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劳动用工制度下存在较大用工风险,同时也制约着农电队伍的建设和发展。统筹考虑现行法律法规、国家配套政策等现实条件,兼顾农电员工期望和和谐社会发展方向,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由农电服务公司与农电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明确用工主体,理顺用工关系,是有效解决农电用工问题的重要途径。实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是公司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http://dl.vmall.com/c0je7bka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