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鼓励员工学习创新,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省公司《员工学历教育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公司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职工学历职称教育管理办法。 办公室是学历教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由人力专责具体负责员工学历教育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员工学历教育计划,并按省市公司有关规定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年度学历认证申请的审核、统计、上报工作、外出学习人员的管理工作。 公司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审报从事工作专业对口的脱产专科、本科学历可在教育部网站查询认证的院校;在职专科、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教育以自考和函授教育相结合;对申报脱产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应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公司连续工龄必须满三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院校必须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院校、报考专业也须与从事工作专业对口,对象也应是本单位业务骨干。 对符合报考条件参加脱产学历教育的职工,需个人填写《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学历教育申请表》由审批单位、公司、员工分别保管,作为毕业后学历认证的依据。脱产专科、本科员工填写申请表经公司审核同意,报市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报考。脱产研究生:员工填写申请表后分别经县、市公司审核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考。在录取后未申报学历教育申请表的,毕业后不予认证学历。 职工参加脱产学历教育期间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和各种津补贴保持不变,但须执行一岗工资并停发绩效工资和各种福利。遇有工资调整,调整部分的工资只计入本人档案,待毕业认证后,按调整后的标准工资,从认证的下月起执行,但在学习期间的调整工资不予补发。 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确定毕业证已可上网查询时,应及时办理学历认证。毕业两年内不及时认证的不再予以认证。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证书及所学专业与从事的工作专业无关的毕业证书不予认证,认证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集中认证。员工在此日期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及时报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专责进行统一办理。 该公司在鼓励职工自学成才,继续学历教育,学习创新,参评职称,提高职能等级,还执行激励规定。在岗期间取得函授类学历,大专报销学费的30%,本科报销学费的50%。参评取得省市公司各类中级职称或者考取中级专业资格,公司一次性奖励本人2000元;参评取得省市公司各类高级职称或者考取高级专业资格,公司一次性奖励本人4000元,考取各类工种技师,公司报销培训费用,且在相应岗位工作,自取证之日起,次月执行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考取高级工,公司报销考试往返交通费用,且在相应岗位工作,自取证之日起,次月执行相应岗位的工资待遇。 据悉,凡参加以上学习的职工,因学习请假,公司不做考核,此举赢得职工的称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