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事儿 2013年12月份,被告人袁某、王某私自在南召县宝天曼景区内设置电网,接通电源猎捕野生动物。其中袁某提供电瓶、逆变器等设备,两人一起拉线设网。两人连续三个晚上在景区山林内使用电网打猎,但仅猎取草兔一只。后王某退出,袁某继续在山上狩猎,12月28日夜晚,袁某接通电网后引发山林失火,过火有林面积达4.25公顷。后二人被捕。 结果 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在禁猎区内私设电网狩猎,因疏忽大意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王某违反法律,擅自于禁猎期内在禁猎区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二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王某管制两年。(记者王海锋通讯员史洪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