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德阳讯(曾杰)6月29日,从德阳市三新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罗江分公司获悉,从当月起,该公司在电力服务所推行了按月公示所内员工当月用电情况的管理措施。 为强化营销管理,防止员工家庭用电出现“靠山吃山”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经营成果“颗粒归仓”,该公司按照属地管理单位——国网罗江县供电公司要求,从6月起推行了电力服务所按月公示员工用电情况的管理措施。根据该措施,每月20日左右,各所须对员工在本所供区内的家庭用电情况进行公示,包括以员工家属名义开设户名的用电情况。公示内容除姓名、户号之外,还有用电类别、用电地址、用电容量、当月实际用电量等相关信息。公示同时公布了可联接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及纪委书记的监督电话。 据悉,为确保这项措施有效落实,该公司要求各所必须在所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以便随时接受所内员工相互监督和到所内办事群众的监督。同时,该公司还将不定期组织到员工家中抽查公示的信息是否与实际相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