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供电分公司组织人员参加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 11月20日,咸阳分公司对市、县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彬县供电分公司8人参加本次培训。 据悉,此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是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证书进行复审,培训对象主要是市、县公司经理,主管生产经营的副经理和生产管理人员。培训采用现场授课方式,内容为国家新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的新设备、新措施、新方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培训结束后,由省安监局统一组织考试。 安全培训证书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证件。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这也是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要求“持证上岗”的一项规定。 (计西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