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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发电企业老总眼中的电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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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2 12: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河北保定
电力体制改革之困惑

当前,针对如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问题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惑。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绝大多数人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在如何深化改革,怎么深化改革的问题上出现了许多不同的声音。

显然,现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矛头已经直指电网,庞大的电网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电力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羁绊。作为电网企业更清楚,为维持自身的利益,为防止被拆分,一直在做一些有悖于改革方向举动的同时,发出反对声音实属正常。

电网是发电的市场,电网企业是发电市场的唯一购买者,任何企业都不敢得罪市场,何况是唯一的购买者,这种唯一的买卖关系,发电集团得罪不起电网企业,不敢公开改革的真实意见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有像范必、邵秉仁、蒙定中等这些非现任发电企业且头脑清醒的领导和专家敢于直言,因为没有后顾之忧,所以敢于实事求是的说出自己的意见,他们的观点令人信服,叫人钦佩,这些人的胆略和学识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的希望。

而感到困惑的是,一些所谓的专家或一些有影响力的领导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或是对电力系统的无知?近一个时期以来,频频发表一些有关阻挠电力体制改革的不和谐声音:以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以改革要慎重,以电力体制改革不能简单拆分,以改革要注重成本等理由反对拆分电网企业,在反对的同时又见不到改革的具体建议,而电力体制深层次的问题越来越多,使改革停滞不前,实在叫人不能理解。

电力体制改革确实进入深水区,遇到强大的反对声很正常,我们都是电力体制改革利益调整的相关方,改革必然涉及我们的自身利益,因为改革的不彻底电力事业已经蒙受损失,这些损失有些是隐性的,不易被外人发现,有些是显性的,是我们直接能够感受到的,只不过我们没有去认真分析原因。其实就是电力体制改革不彻底的结果,自2002年实行网厂分离的改革后,电力体制改革再没有实质性动作,由于改革的不彻底,电力体制所呈现的新问题越来越多,甚至大有全盘否定电力体制改革之势。

这几年广大的电力用户正在为改革的不彻底埋单,全国几次上调电价就是实例,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用户电价已经上涨三成, 增加电力用户的电费支出有违电力体制改革初衷,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网厂分开的仅几年时间,由于能源价格改革的不同步,全国火电企业巨额亏损,到现在都没有完全恢复元气, 形成当前的电力生态极其不好,在简政放权的今天,为维持电力的正常运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不得不仍然对电力的价格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具体的甚至是微观的干预。

如果不改变当前的电力生态的话,用不了几年时间,中国还将再次面临全国性缺电的局面,现在,部分省市缺电的苗头已经开始显现。我们不愿因为电力体制改革不彻底承受更大的损失。针对电力体制改革,不懂的话可以选择不说,发电企业出于对自身的保护不敢说。出于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都应该实事求是说公道的话,为决策提供正确的方向,不应该将改革引向歧途,使改革停滞、徘徊、走弯路,甚至回头路,使国家蒙受更大的损失。

我是一名基层上来的电力企业管理者。在电网调度部门工作8年时间,省级电力公司(发供合一的年代)工作9年,担任火力发电企业总经理7年,在新疆工作28年后到山东, 一直从事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近几十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亲历者。


从东部到西部,再从西部到东部的大跨越, 使我对不同的地域文化和经济特征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自己的感悟,以及地域文化、经济特征和经济的发达程度对电力企业管理和对这个行业的影响。由于从事的是电力事业,熟悉电网的安全运行问题,熟悉电力生产、经营和管理,对现行的电力体制以及存在的弊端可能有更深刻和更准确的理解。

2005年我时任全国火电分会会长,正值我国电力体制实行网厂分开后,由于后续的配套改革没有及时跟上, 改革停滞不前所呈现和即将出现的问题已经显现,电力企业尤其是发电企业又出现新的更加严重的困难,尽管这种困难被突如其来的全国性的缺电形势所掩盖。火电分会根据对当时电力体制改革后形势的判断,我主持完成了一篇以全国火电分会的名义“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一封信”。又利用业余时间开始起草一篇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文章,出于对自身对企业的保护,没敢继续写下去。

电力体制实行厂网分开的改革已经整十二年了,这十二年我们密切关注着电力体制改革,也一直感受着电力体制改革给我国电力工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也因改革不彻底衍生出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纠结和困惑。

随着时间的推移,因电力体制改革不彻底而显现的问题越来越多,更多的人越来越看清楚电力体制改革应该走的正确道路,而十年电力体制改革停滞不前,甚至在倒退。

出于一个电力工作者的责任感,出于对中国电力事业健康发展负责的态度,我们不得不对当前电力体制改革说说自己的看法,不吐不快。大多数人可能选择了不说,不说不等于不清楚。我们相信,中国电力体制应该走的正确道路谁都阻挡不了,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新的中央领导集体要加快改革的信心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我们希望具有实质意义的电力体制改革来得快些!这是我要说的理由。

从网厂分开的改革谈起

解放后的几十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环境的不断变化,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尽管中间有过反复,总体还是不断向前推进的,仅电力部就几经撤销和恢复。

随着我国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力需求也在不断的加大,电力事业逐渐发展壮大的同时,企业自身还是不断变革调整,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但是,最重要的还是2002年的网厂分开的电力体制改革,尽管由于没能继续深化改革而出现了一些问题,但网厂分开的改革成就巨大, 网厂分开大大促进了中国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

时至今日,仍然还有一些人对2002年实行网厂分开的改革耿耿于怀,利用改革不彻底出现的新问题对这次电力体制改革说三道四。别的方面不说,仅就这十年的中国的电力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和发电工程造价的降低,就可以看出网厂分开改革带来的效果。

改革之前,电力建设跟不上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造成全国性缺电的局面,全国每年投产500万千瓦左右的电力装机就算很大的成绩了,这一点谁都清楚,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人都有体会,都饱过受停电之苦。诞生在那个年代的企业几乎都因为限制用电,不能满负荷生产,每个企业都有受“三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限制用电带来的损失。由于电力建设资金的短缺,每个企业都要提前购买用电权,按照用电负荷电力部门提前向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电力建设的资本金,否则,就没有用电的权利。


现在,全国每年投产电力装机一亿千瓦左右,中国彻底摆脱了缺电的局面。充足的电力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最基础的保障,现在没有那个企业为缺电而犯愁,没有那个企业因为缺电而限制生产的,再没有用户向电力部门交用电权的费用了,“三电办公室”早已成为历史了。

改革之前, 粗放式的管理加上当时条件的限制,一个电厂就是一个小社会,楼堂馆舍应有尽有,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应有尽有,包括自由市场在内的各种服务设施应有尽有,在物价水平比较现在那么低的情况下,火力发电工程造价都在每千瓦6000元左右,甚至更高。

证明这一点完全可以回头查一下那个年代建设电厂的财务资料。尽管这与当时的社会大环境有关,但是,电力企业粗放式管理的程度相当惊人。今天的物价水平尤其是原材料价格较十几年前高是不争的事实,而现在建设的火电厂的造价不但没有升高,反而在下降,即使造价水平保持不变,按物价水平上升来计算都是了不起的成绩了,而事实上现在建设电厂每千瓦造价基本不高于4000元,甚至更低, 按每年投产1亿千瓦,每千瓦造价降低2000元计算,全国年节省资金就达2000亿元。这些都是改革带来的成果,或者按李克强总理的话说,“改革带来的红利”。

显而易见,这就是电力体制实行网厂分开的改革,形成了多个发电竞争实体的体制基础的结果。企业主动降低建设成本没有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和强制命令,即使有干预和行政命令的话可能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各个发电竞争实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都有做大、做强的愿望,企业的内在动力被激发出来。发电企业之间相互竞争比较,谁都不甘落后或不敢落后,想方设法不能落后。促使各发电集团由过去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方式向集约化经营方式转变,为取得竞争优势不得不千方百计降低工程造价,无形中降低了电厂建设成本,最终受益的是广大电力用户,如果不进行这样的物理拆分就不会出现这样好的结果。

电价改革确实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甚至是最重要的改革,电价改革成功的标志就是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都有努力降低成本的内在动力,用户电价不仅仅只升不降。但是,没有之前的配套改革,电能进行下去吗? 没有之前的配套改革,即使电价改革了能执行下去吗?没有之前物理拆分形成体制基础的配套改革,能构成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格局吗?只有一家买主能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吗?

所以,不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在此之前试行的任何所谓市场包括大用户直购电改革都是注定要失败的,都是发电企业之间的窝里斗,电价改革也进行不下去。前几年在东北和华东电网试行的电力市场竟价上网,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就是实例。所以,网厂分开的改革是最有实际意义的电力体制改革,改革成就巨大,对中国电力事业朝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是个极大的促进。至于出现了许多问题还是改革不彻底导致的,针对这些问题还要不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当前电力体制存在的问题

改革是针对问题的,是对现存体制和机制缺陷的纠偏。如果现存体制或机制没有缺陷就不需要进行改革,当前电力体制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有什么缺陷?为什么要继续深化改革?怎么继续深化改革?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也是改革决策者关心的。

当前针对电力体制改革的问题,有关专家说的都过于宏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也过于原则。这些过于宏观的问题和太原则的意见,不容易找到改革的突破口,改革也无从下手。涉及电力体制以及和电力有关的问题确实很多,贯穿于电力的发、输、供、配、用各个环节之间。有些问题不仅仅是电力本身的问题,外部大环境对电力的影响,政府职能定位不准对市场微观行为的不恰当干预对电力的影响等等…,但以下几个主要问题是电力体制改革必须要首先解决的:

(一).电网建设滞后的问题; 这里说的电网建设滞后,主要是指省级及以下输配电网和电源送出工程建设严重滞后。网厂分开的改革,调动了发电企业建设电源的积极性,也是发电企业做大、做强的自身动力和相互竞争的结果。尽管这几年电网建设的投入资金也不少,但与快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对电网的需求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与发电能力建设速度相比,电网的建设速度还是严重滞后,新建成的电源因送出工程建设滞后有电送不出去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电网建设滞后电源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使已经形成的发电能力不能及时发挥作用。而目前的体制和机制调动不了电网企业建设除超(特)高压电网外的积极性,电网企业热衷于建设超(特)高压电网是为了建设超级电网公司的物理准备,是出于对防止自身被拆分的准备,也是电网企业做大做强的自身动力。从目前的大环境看,电网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这种做法完全可以理解。从这几年建设输配电网的情况来看,电网企业多处于被动。电力用户、地方政府是建设电网的主动推手。发电企业为了将建成的电厂的电力能及时送出也是电网建设的主要推手,即使这样,全国现在还有多少用户因电网建设滞后延迟用电的?还有多少建成后的电厂送不出电?已经建成的风电由于电网卡脖子送不出来完全是人祸,就是电网企业不作为的结果,其它的任何理由都是不成立的,或都是骗人的。电监会统计因电网建设不及时,全国弃风损失电量每年达几百亿千瓦时,也不得不几次发文干预电厂送出工程问题。

解决电网建设滞后的问题可以靠行政干预、政府推动,靠电力用户的推动,靠电网企业的外在压力,但仅外力人为的推动可以解决一时的问题或一两个问题。政府的行政干预太多,也证明了市场自我调节功能的不完善,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从根本上解决还是要靠改革,改革就是解决电网企业建设电网自身动力不足的问题。

(二).电网调峰能力不足,手段不多;电网的调峰能力建设是电网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2002年5号文件已经明确,当时把电网的调峰电厂都留在电网企业了。十几年的发展实践证明,调峰能力建设和调峰的技术手段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尽管前不久出现了风光储输工程,对风电和太阳能的并网会产生一定正面影响,但是,微不足道。

抽水蓄能电站是目前最好的调峰手段,深度的调峰能力也是建设智能电网和接受众多分布式电源的基础,是好电网的标志。由于电网企业不积极,十年来基本没有什么新的抽水蓄能电站出现。截至2012年底国家电网已建成抽水蓄能电站17座,在建4座,已投产装机容量1406万千瓦,在建容量仅406万千瓦。已经建成的几乎都是2002年以前开始的前期。全国即使有1亿千瓦的抽水蓄能电站,也还不到全部装机的10%。相对电力装机规模的扩大和电网容量,这点调峰容量简直就是微不足道。可以说这十年相对于电源建设来说,电网调峰能力建设几乎是停滞不前。

电网为适应峰谷差,调峰运行又是电力系统运行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为解决电网的调峰问题,有些地方政府不得不出台电厂深度调峰的奖励政策,给深度调峰电厂一定的资金补偿。

深度调峰超低负荷运行尤其是锅炉的启停调峰给电厂带来直接后果就是高煤耗和热能的损失,这部分损失直接造成电厂运行成本的升高和运行工况恶化,带来设备的加速老化。尽管电厂得到一定补偿,但是,造成了全社会资源的浪费,这与我们国家当前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的趋势大相径庭。更不合理的是已有的抽水蓄能电站运行成本还要发电企业通过置换电量来承担。


置换电量的意思就是电网企业每年留一部分计划电量,发电企业以低于上网电价销售给电网企业,电网企业通过这部分电量的电价差值,作为抽水蓄能电站运行成本。为取得边际利润,各发电企业也不得不积极争取这部分电量。实际上抽水蓄能电站运行成本就变相加到发电企业了,发电企业只能被迫接受。

解决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也可以靠政府干预,但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最终还是要靠改革来解决。现行体制调动不了电网企业建设调峰工程的积极性。这种有利于电网、有利于发电企业、有利于全社会降低能耗的好事没有通过现行体制和机制来调动电网企业建设的积极性。由于调峰能力不足造成的隐性损失和全社会资源的浪费没有人计算过。

(三).新能源发展受电网限制; 以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的发展是不应该受到任何限制,必须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国家和相关省、区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新能源发展的扶持政策。

今天大力发展风电和其它新能源,或创造条件发展风电和新能源,尽量减少化石燃料的消耗,降低碳排放减少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共识。来风的不确定性决定风电的峰谷时段不可能与电网的峰谷时段完全吻合,这是电网限制风电大发展的理由。正是来风的不确定性才倒逼电网增加调峰手段,加快调峰能力建设,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由于电网调峰能力不足,电网建设滞后,怪罪风电发展速度太快实在是南辕北辙。电网企业喊叫实属正常,某些专家也跟着忽悠,说风电“疯了”就叫人想不通了。

即使是现在,各电网企业指导思想上的差异,不同区域的电网风电并网比例也大不相同,内蒙古电网风电比例超过30%,南方电网高于国家电网,国家电网风电比例不足4%就嫌高了。对风电并网采取不积极的态度,已经核准的风电项目能否按时建设,完全取决于接入电网工程,如果建设过早的话,接入电网工程跟不上,有电送不出来,将造成投资的浪费。现在,这种情况成为普遍现象,已属不正常,迫使风电企业不得不自行建设入网工程。

电网的吸纳能力不足必然要限制分布式电源发展,如果分布式电源大力发展后减少电网企业售电量,直接减少的是电网企业的经营收入,再说新能源的发展初期上网电价往往高于现行上网电价,也直接减少电网企业的经营收入,怎么能调动电网企业的积极性?这是最基本的常识。现行体制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必须通过改革来实现。

(四).电网科研机构不能公正。已有的电力科学研究机

构都是电网的所属企业,电力体制改革将国家电力科研机构归属国家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的电力科研机构也都归属各省电网公司。实践已经证明这些电力科研机构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讲话。

在网厂分开之前,各省、自治区的电力科研部门和国家电力科研机构都同属一家,网厂同属一家,因为归属同一个上级领导,当发生电力事故时,在网厂之间的责任划分时,作为电力科研部门还能站在公正的立场,给出公正科学的解释。在现行网厂分开的管理体制下,网厂发生矛盾纠纷时,隶属于电网公司的电力科研机构为了电网企业也就是自身企业的利用最大化,不敢说真话,不能说真话,所以,不可能给出正确的科学解释。


出现严重的电网事故如果不能实事求是的分析事故原因,对于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对于电网安全都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都有电力科研机构的情况下,各发电集团不得不组建自己的科研机构。

(五).电力设备制造企业不平等参与市场问题。电网企业有主要针对电网市场的高压电气设备、自动化设备和继电保护设备制造企业。发电集团有针对发电市场的脱硫脱硝和风机制造企业等。这些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在发展之初依托电网和电厂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还有许多没有依托电网和电厂的这类企业怎么与上述企业站在同一个起跑线呐?虽然有招投标机制,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不在体制内的这些企业参与招投标的结局就说明一切了。这些企业为了长远利益也是敢怒不敢言,唯有千方百计想办法搞好关系是上策。

不言而喻,这种体制基础就不可能使所有企业都有公平参与的机会。所以,将一部分设备制造企业划归电网企业,是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公平的经济秩序背道而驰,也是改革的倒退。

所有同类企业不能有同等的机会和同等的公平参与市场,这个市场是不完善和有缺陷的市场。这种不完善的市场调动不了电力设备制造企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不可能产生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中国也不会形成世界级的一流电力设备制造企业。长期下去中国在电力设备制造方面也永远不会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六).政府对电力的行政干预太多。煤炭价格放开后,煤电价格联动由政府来协调,电价的任何变动由政府来协调,电网建设由政府来协调,每年的电量计划由政府来分配,有些地方政府还要管电厂煤炭的贮藏量。

电力关系国计民生,现行体制下国家对发电厂的上网电价和用户的电价都要管的这种行政干预可能是必要的,但是,这也是电力体制改革不彻底,体制机制不完善的必然结果。不是靠企业的内在动力和市场这个无形的手,现行体制只有靠政府这个有形的手来干预。干预太多也从反面印证了电力体制和机制的缺陷。

现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几乎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如果不及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可以遇见的是:用户电价的不断攀升,周期性的甚至长期性缺电事件将再次出现, 新能源发展缓慢,1000千伏超高压电网的出现呈现惊人的浪费和显现的电网新的安全问题,如果以所谓西电东送的名义建成全国一张交流电网的话,电网事故是社会的灾难可能离我们不远了。

还有其他问题,我这里不再赘述。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电力体制改革的内容很多,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也很多。现在到破解难题的时候了, 解决了一个问题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但是,抓住了关键或解决了关键问题,其他问题就应刃而解。这就要求我们不断的进行改革、调整、修偏,改革不能停步,这里仅提几点建议。

(一)、坚决拆分庞大的电网企业;

现在,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就是拆分庞大的电网企业。为稳妥推进,先做实区域电网企业,最终过度到以省为实体的电网企业。这项改革并不难,就看国家的决心,这是电力体制继续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如果不进行这一步改革,有关电力体制所有的改革都是空的。主要理由:

1.省域经济的特点决定。经济发展规划包括电力发展规划也都是以省域进行的,省域内的电力市场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基本是由本省的供电企业垄断,最近,中央简政放权把许多审批权下放的省一级,无疑是完全正确的,对改善电力生态也是有益处的,但是,发电项目在接入电网审批方面亦应下放到省级电网企业,靠电网企业简政放权也可以实现,拆分电网企业是最好的解决措施。

2.鉴于电网的特殊性,电网企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电网是发电端与用电端的服务平台,平台的大小是与上下游有关,太大不经济,太小满足不了要求,上下游都会受到限制,所以,我们需要的是好的合理的电网,需要电网与电源和用户要协调发展,我们需要一个好电网,不需要超级特大电网。实践证明,太大或太小的电网都不安全和都不经济,中国以省为实体的电网就很大了,而且每年以近7000万千瓦到1亿千瓦的装机规模的速度在递增,搞全国一张网无论是从经济、安全、和体制等方面来看都是不合理的。以省为实体的电网企业形成后,并不改变现有全国已有电网格局,已经建成的特高压和特高压直流将成为省际之间电力交换网络。省内之间的电网逐步实现强连接,省际之间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实行强连接或弱连接,要因地制宜。但是,坚决不能形成交流强连接的全国一张电网。

3.电能输送距离的有限性,决定了电网不亦太大。输电网电压高低,决定输送电能的距离,电压越高输送距离越远,交流直流都适用,从线路损失方面来看,如果不考虑两侧的交直流转换装置,鉴于直流的线路损耗小,直流的输送距离相比交流更远些,实际上交流的输送距离达到千管理已经不经济了,再考虑电网的安全运行和稳态运行问题的话,太长的输电距离无论是直流还是交流都是不可取的。主张全国一张网的人要么对电网运行的外行,要么就是别有用心。

4.省际之间的电力交换视连接的紧密程度和交换电量的多少可以是直流,也可以采用交流,为了电网的安全,对于距离较远的最好采取直流输电方式,拆分了国家级电网企业不会影响省际之间的电力交换,不会影响全国资源优化配置,全国的电力调度机构还要发挥作用。

5.不同电网企业差异化的做法和生产经营特点会出现比较,比较的结果会促进电网企业之间的竞争,会促进电网企业不断改进工作,降低成本,最终传导到电力用户,降低终端用户的电价,电力改革才算成功!

6.有利于降低电网建设成本。分属不同电网企业的输变电施工企业可以相互竞争,输变电工程造价还可以相互比较,降低输变电工程成本。


(二)、剥离电力调度和科研机构;调度必须公正,依托独立买家的这种体制,调度机构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必须从体制上把调度机构从买卖双方中独立出来,这是基本常识。国家电力调度机构可以作为国家经济运行部门的一个职能机构,行使全国特高压电网的调度指挥权,保持全国电网联网和联络线路的安全运行。也可以成为全国省际之间电力的交易中心,公正、公平、公开执行国家的能源政策和电力交易方案。跨省之间的联络线建设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各省、区域的电力调度机构可以继续保留在相应的电网企业,也可以交给相应的地方政府经济运行管理部门,都各有利弊。为改革的稳妥,建议省、区域电力调度机构暂时留在电网企业,有利于省级区域级电网的安全运行。电网企业可以有自己的科研单位,但作为中立的电力科研单位必须要出现,可以作为国家电力监管部门的职能机构为发供电企业服务。

(三)、在清理和规范经营范围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电网企业的经营成本或实行零利润经营(以下简称: 零利润经营);原则上不属于电网运行范围的业务都应该交出去, 不属于电网运行范围的业务的成本都不应该计入电网经营成本。输变电设备制造企业都应该从电网企业剥离,这些企业都应参与市场竞争。抽水蓄能电站如果继续交给电网企业经营的话,电网调频、深度调峰的任务应该是电网企业的,相应计入电网的经营成本。发电企业原则上实行不停机调峰运行,如果深度调峰或启停机调峰,说明电网的调峰能力不够,电网企业应该给予补偿,计入电网经营成本。实行零利润运行经营后,将疏通末端电价作为调节利润的手段,用户实行年度浮动电价,电网企业自行下浮电价不受监管,上浮电价要受到严格控制。电网的运行成本与电网的结构,用电量的多少等因素有关,省际之间的差别也比较大,建议以省网公司作为基本的核算单位,电网联系紧密且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省区形成的区域电网也可以实行统一核算,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为调动电网企业的积极性,国家经济运行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考核线损率,电网运行成本,清洁能源发电比率,全网火电厂煤耗率等运行指标,甚至各电压等级输变电建设成本等,这些指标要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各省区电网对这些运行指标都有可比性。各电网运行成本的高低,直接反映各电网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从中发现问题,相互促进,降低电网运行费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价形成机制。电网的建设资金进入成本后,各电网的运行成本会有一定的差别,视电网大小、输售电量和建设项目多少,主要是线损率、财务费用折旧费用的差别。但用户电价的构成应该是一样的,各电网企业之间运行指标的对比会形成比较竞争优势,经营优劣一目了然。

电网是自然垄断的特殊企业,是连接发电市场和用电市场平台,零利润经营的结果就是促进这个平台不是追求做大和取得高利润,从机制上解决电网企业挤压两头谋取利益的动力,把精力放在建设好电网上。通过不同电网运行指标的对比和国家经济运行部门的考核,促使电网企业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国家由过去的行政干预变为通过这个好的机制实现政府的意图,简政放权才能真正实现。

(四)、对电网企业实行严格的审计;电网企业实行零利润经营后,必须对电网企业实行严格的审计。防止虚增成本而抬高用户电价,实行这样的改革后,按目前的电价水平估算,随着输变电设备折旧年限的递增和财务费用的降低,全国的电价都应该逐年下降,改革的成果会有显现。电网企业之间的经营业务比较,成本对比也会发现各电网企业经营差别和问题,可以相互促进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降低输变电运行成本,促进降低用户电价。这就从机制上解决了电价问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电价改革。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政府的作用是不断的调整和完善这个机制。


(五)、发电实行部分电力竟价上网

1.是对火电实行两部制电价,保障火电厂的基本收益。努力降低化石燃料的能源比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是国家长远的产业政策,也是节能减排,解决环境污染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所以,在电网运行方面尽量多使用清洁能源,让水电、核电、风电以及太阳能多发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火电目前仍然是电网的主力电源,占全国电网全部装机的70%到80%,个别少数省如果忽略风电等新能源比例的话,火电比例接近100%。是目前支撑电网安全运行的主力电源。在水电比例大的区域电网,由于来水的不确定性, 火电机组年运行小时数就不稳定。鉴于火电的可控性,为保障电网安全和连续供电,火电还必须占有一定的比例,来水多的年份为保证水电满发,火电则成为备用是必要,但是,这些企业又分属不同的经济实体,必须保证这些实体的基本生存。基本电量是保障生存的最低要求,为全网利益的最大化,即使在丰水期为不弃水,火电完全停发的情况下,电网采取以水补火来保障火电厂的基本收益,以备枯水年份或来水少时电网的连续安全供电。

2.对水电仍然实行一站一核价的原则,按年平均来水量确定基本电价,保证其基本收益。低于电网平均上网电价的水电企业原则上上网电量不应该受到限制,高于电网平均上网电价水电企业超发部分执行电网的平均上网电价,有些电网实行最低上网电价,不管怎样要保证水电不弃水,水电企业要有发电的积极性。这样,水电实行的也是两部制电价,超发部分的盈余用于补充火电停发或少发电量的损失。水电实行这样的两部制电价机制后就可以调动建设水电的积极性,在建设初期就考虑电网对水电电价的承受能力,调动水电建设企业努力降低度电造价,争取项目的可行性。水电不亦实行标杆电价。相同的工程造价,来水量的不同,水电工程的度电造价就不同,相同的来水量,地质条件的差异就决定了工程造价的不同,形成水电工程的度电造价亦不相同。这是基本常识,搞标杆电价怎么能行得通呐?标杆电价高了和低了都不合适。定高了必将抬高用户的电价,低了调动不了建设水电工程的积极性,影响清洁能源的开发,何况任何水电工程的建设几乎都是发电兼灌溉防洪的综合性工程。

3.是继续执行在电力紧缺的时期,各级地方政府引资建设的电厂政府当时承诺的电量和电价政策。直到承诺年限结束,这些电厂与其他电厂一样参与竞争。

4.是除特殊的调峰调频电厂和热电联产机组外,在保

障基本电量的前提下,超发部分实行竟价上网,这样,有利于调动发电企业努力降低成本,多争取边际利润的积极性。

5.国家层面继续在政策上鼓励包括风电在内的新能源发展。新的机制和国家对电网企业的考核办法会调动电网企业接收新能源的积极性。


有关电改的其他相关问题

(一)、关于电源企业的多元化发展的问题。多元化发展是发电企业转型的必然结果,依托自身的市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型产业十分必要,因为发电企业有自身降成本的

内在动力可继续保留这些产业,又因为产权的国有性质问题,当这些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情况下,有集团内部保护的竞争会扰乱市场的公平性,所以,有规范关联交易的问题,规范的重点是防止交易成本的虚增。

(二)、关于电网的规划问题。能源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电网规划是能源发展规划的一部分,先有国家和地区的能源发展规划,后有电力包括电网的发展规划,改革也要解决好电力发展规划的问题。

(三)、新老电厂的运行矛盾问题。老电厂电价低,有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但是,机组容量小,在电网运行上没有调度优先权的优势。新电厂电价高,在价格上没有竞争优势,但是,机组容量普遍比较大,有电网运行优先调度的优势,加上对电网经营实行零利润和全网煤耗的考核,会驱动电网购买新能源和大机组电量的积极性。

通过上述改革并没有解决区域电网企业垄断的问题,但是,迈出这一步,深化改革就有了基础。通过电网企业之间的竞争比较,很容易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进行了上述改革后,就从体制和机制解决了电网企业的指导思想问题,即调动了电网企业努力建设好电网的积极性,也在发电侧实现了竞争,都会产生降低成本进行集约化经营的内在动力。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可能还会有一些预想不到的问题,但是,建立了好的机制是政府简政放权的前提。即使有了好的体制和机制也解决不了政府的行政干预问题,可喜的是政府简政放权正在进行时,我们深信,所有问题都会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这一步迟早要迈出!(作者:毕可利,中国国电集团山东公司党组书记兼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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