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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稳中有序推进农电用工规范管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青海电力公司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系统农电工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国家电网公司规定下发后率先实现了与农电工劳动合同的直签。这是青海电力公司继今年为农电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之后,又一项关爱农电工的新举措。合同直签后,农电工倍受鼓舞,纷纷表示,要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实现“小而强”奋斗目标做出自己更大的贡献。
在青海电力公司,农电工队伍是公司服务广大农牧区群众,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农牧区安全可靠供电,承担普遍服务的重要力量。加强和规范农电工管理,调整和优化人员结构,建立高素质农电工队伍,保障农电工合法权益,既是实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实现“小而强”奋斗目标的战略需要,也是加快电网和公司协调发展,保持队伍稳定、构建和谐企业的现实需要。
为了找到加强和规范的操作路径,青海电力公司配套制定了《公司农牧区配电营业工“四定”方案》,首次实现了农电工的“定编、定岗、定责、定薪” 。同时还明确:要不定期组织农电工的岗位及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负担;根据工种(岗位)要求配发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合理配置生产所需的基本劳动工具,提供保障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每两年为农电工提供一次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青海电力公司将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与企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并贯穿到农电工管理之中的做法,解除了农电工的后顾之忧,稳定了农电工队伍,增强了农电工队伍的向心力和归属感,为公司发展创造了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的和谐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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