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原副总经理王良友 和讯网消息 5月17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方电网)原副总经理王良友,内幕交易文山电力(600995,股吧),获利173.77万元,被证监会罚没521.31万元。 文山电力8.33+0.48%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7月8日晚,南方电网财务部主任陈某要求该部门资产税务处处长周某文从财务角度准备《南方电网公司关于采取有力措施稳定资本市场的请示》。 7月9日上午,陈某以及周某文向南方电网时任董事长赵某国、时任总经理钟某、时任董事王某玲做汇报。会议纪要提出涉及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山电力)的重大事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南电网)应及时向南方电网报告。 7月9日下午,南方电网召开董事会、党组会,南方电网副总经理王良友出席会议,会上临时增加了关于稳定证券市场的议题,陈某在会上口头简单汇报相关情况,主要涉及增持文山电力股票的内容。 此后,王良友利用其姐夫“于某松”、妻妹“闫某红”、外甥“于某宇”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文山电力”,共计盈利173.77万元。具体操作为: 2015年8月26日至9月22日,“于某松”账户累计买入“文山电力”41.21万股,买入成交金额355.25万元,2016年6月23日至6月24日全部卖出,卖出成交金额为398.55万元,盈利45.63万元。 2015年9月17日至9月22日,“于某宇”账户累计买入“文山电力”50.81万股,买入成交金额440.59万元,2016年6月22日至6月27日全部卖出,卖出成交金额为494.44万元,盈利56.43万元。 2015年8月31日至9月22日,“闫某红”账户累计买入“文山电力”42.10万股,买入成交金额358.57万元,2016年6月22日全部卖出,卖出成交金额为428.73万元,盈利71.71万元。 最终,证监会决定没收王良友违法所得173.77万元,并处以347.54万元罚款。 除王友良外 ,南方电网财务部资产税务处处长周某文也将此内幕消息提前泄露,其表哥石朝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文山电力”,累计亏损10.48万元,证监会决定对石朝辉处以3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姜奇琳 HF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