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两个细则”?“两个细则”是对《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简称。
“‘两个细则’是国家电监会厂网界面监管工作重要制度之一,对协调厂网关系和辅助服务市场化意义非凡。”华中电监局局长何兆成介绍说,“在此之前,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有一定的强制性。 ‘两个细则’既维护统一调度,还可以通过经济手段鼓励发电企业提供辅助服务,这是最终市场化的必然选择。”而据华中电监局市场与价财处处长银车来介绍,华中区域“两个细则”工作起步很早,在华中电监局成立之初便已开始酝酿。 “电力体制改革之前,厂网一家,由电网公司制定办法考核发电企业。电力体制改革后,厂网分开,电网公司和每个发电企业都成为了独立的市场主体。”银车来介绍说,“如果再由电网企业制定办法考核发电企业肯定不妥,所以华中电监局成立之初就联合地方经信委,推动考核办法制定与起草。在当时,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份的考核办法起草工作已基本完成。经过几年反复修改,我们认识到虽然各省有各自特点,但区域电网的运行要求是一致的,所以需要一个区域统一的考核办法。”时逢国家电监会在全国推行 “两个细则”,要求各个区域局起草办法。华中电监局与上级国家电监会不谋而合。在此之前已做了大量工作的华中电监局推行“两个细则”显得更加得心应手。 2008年11月15日,国家电监会下发《关于同意印发实施华中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及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同意华中电监局颁布实施《华中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2009年1月14日,华中电监局对“两个细则”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实施华中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及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华中电监局“两个细则”的推广工作全面开展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