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地址: ndzc.com.cn
  • 快捷的农电投稿系统,支持用户自助投稿,农电工交流网。
搜索
农电之窗 首页 电工技术 技术讲座 查看内容

防范农村人身触电对策探讨

2014-12-13 12:49| 发布者: administrator| 查看: 529| 评论: 0

摘要: 经过几年来供电企业在农村供用电管理上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不断投入和强化管理,农村安全供用电的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农村用电户和个人对安全用电的意识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农村触电伤害的事故率有了明显的 ...

  经过几年来供电企业在农村供用电管理上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不断投入和强化管理,农村安全供用电的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农村用电户和个人对安全用电的意识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农村触电伤害的事故率有了明显的降低。但是,在实践中不难看到,各种因素导致的人身触电事故仍然时有发生,未从根本上杜绝。因此,如何从根本上治理和消除农村触电伤害的隐患,这是需要供用电双方共同考虑和应对的问题,也是防止人身触电的根本药方。现从以下几点谈谈笔者的个人观点。
1 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用电户和个人强化自身的安全用电意识
因电力商品的特殊物理特性所致,其商品交换的过程必须产、供、销同时完成,有别于其他的商品交换,加之电力应用和普及在农村的时间不长,农村用电户对有关电力的知识了解还不够深,安全用电的意识还不够强。在农村不难发现,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不合格的电线,破损线头外露,在树木上架线,私拉乱接的“顶头线”、“拦腰线”、“地爬线”屡见不鲜。因此,要通过多种不同的手段为农村创造供普及电力常识、电力安全知识、触电急救知识、电力法律知识等的平台和桥梁,并且要长期不懈地、深入广泛地进行宣传,使广大农村用电户和老百姓在日积月累中加深安全用电的意识,提高安全用电防范触电事故的自觉性。
2 要充分应用法律手段,界定供用电设施的产权
实践中,往往因产权不清而造成电力线路和供配电设施的维护出现空挡,一旦发生事故,电力企业无论是否为产权单位,无论是否有过错都无一例外地被强拉入被告席,被迫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以法律文书界定产权分界点和维护责任是供电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和减少法律风险的必须手段。当然,实践中也有用户不具备维护能力或者不主动履责的情况。对于无能力自行维护用电设施的用电户,供电企业可以提供具备资质的维护单位名单,由用电户自行选择进行维护;对于消极履责的用电户要坚决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进行履责。
3 要强化告知和警示工作
要完善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牌等的设置。在配电台区、配电室、人群密集或易到的电力杆塔和供配电设施上,必须在醒目的位置加设“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或“止步,高压危险”等警示牌,在农村选择醒目的位置布置电力安全宣传标语和图画,起到告知和提示的作用。
4 要针对重点强化防范
一是要加强重点人群的防范。实践中发现,农村触电伤害中,儿童占据较大的比例,由于儿童天性好玩,好奇性强,攀高爬低,容易在玩耍中进入不应到的地方,误触带电物体发生触电事故。因此,要利用学校和学生大型活动的时机开展针对性的电力安全教育,在寒暑两个假期要引导家长监护好其行动,避免触电事故发生。二是要加强重点场所的防范。特别是对基建施工、临时用电、修房盖屋等地的安全用电管理,因此类场所在用电上具有的临时性和短期性,用电户往往只关注节约经济,因陋就简,往往是私拉乱接、电力使用最不安全的地方。三是要加强重点时期的防范。对于寒暑假期,学生流动性较强,要加强学生儿童的监控;对于夏收秋收等特殊农忙时节,要加强浇地灌溉、打场脱粒等农业用电的防范;对于雨季,因绝缘下降,要加强供配电设施接地装置等的防范。
5 要完善各级保护装置,特别是农村供电的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严格按照规程完善各级保护装置,特别是农村供电的三级完善各级保护装置,特别是农村供电的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建立起防止触电伤害的最后防线。实践证明,在农村电网中完善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避免触电伤害的有力措施。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因用电户自身线路或设施问题,常有用户因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跳闸,不去查找漏电原因和漏电点,不去整改漏电线路,而是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擅自解除,强送电运行。也有用户怕麻烦图省事,在临时用电中根本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形成了触电事故的重大隐患。因此,针对上述现象,必须加强管理予以纠正。
6 要完善供电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执行力
确实保证各级人员在防范农村人身触电方面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对运行电力设备和供电线路,强化定期巡视,对缺陷及时消除,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保证运行设备的健康水平和质量。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全局 页尾通栏广告
对联广告左
对联广告左

全局 右下角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