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说过:“如果不能衡量,就无法管理”。9月底,记者走进华北电监局,实地了解该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目标成功分解并细化的例子。华北电监局安全监管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将两本厚厚的《华北电监局安全检查项目表》放在记者面前,一本为发电厂部分,共31页;一本为供电部分,共28页。记者随意翻到发电厂部分的第二页,看到第二条的查评项目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奖惩”,查评方法及内容:1、查阅①安全会议纪要、事故分析通报和安全简报;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规定;2、现场检查:2~3个部门责任制的落实和询问对责任制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标准10分,评价标准为①未制订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不得分;制度中未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责任的,扣该项标准分的10-40%;②未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不得分;未按规定,奖罚随意,存在“以罚代管”,“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现象,扣该项标准分的10-40%;③条款不掌握,奖惩不兑现。
如存在员工自己,或领导对分管部门、班组的安全责任主要条款、奖惩规定原则掌握不清的,扣该项标准分10-40%。 记者又翻看供电部分的28张表格,发现内容是一样的详尽,可操作性极强。 华北电监局安全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传统的检查方式往往是蜻蜓点水,形式大于内容,难以全面深刻反映检查情况,针对性、实效性较差。 为从根本上改变这一问题,华北电监局从2007年就开始深入调研,以 《电力法》、《安全生产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度和规程,结合行业监管职能和目标,分别编制了发电、输供电安全生产大检查标准。发电类检查标准包括26大项79小项213个子项,输供电类检查标准包括24大项60小项184个子项,总分均为1000分,涉及到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每一项都根据其重要程度赋以不同的分值。”记者看到,两本厚厚的检查标准中不仅明确了现场检查的方法、流程、评分标准、扣分说明,还逐项附有“法律法规支撑”具体内容。检查标准采用模块化编制方式,每一大项检查内容组成一个独立模块,既适用于全面检查,也适用于专项检查。华北电监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电力企业意见,并经过了3轮较大规模修改和完善。随着国家和电监会新的要求出台,对标准及时修改、补充、完善。如今,局工作人员仅凭借这两本表格,检查华北区域内的所有电力企业,均能做到检查评比公正,被检单位服气,整改有的放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