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南省中牟县电业局 张冠颖
1事故经过 2008年7月27日晚,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将某村树木刮倒许多,造成该村400V线路、下户线几乎全部瘫痪。经过抢修,于30日上午恢复正常供电。由于该村小学正处于暑假期间,只留守1人值班,大门上锁,被大风刮倒的树木倒在学校院内无人处理。29日该校校长刘某到校后,将倒树卖给该村村民孙某处理。在伐树时不慎将内部的一根220V照明用的2.5平方双芯护套线砸断,造成电源侧两根铝丝距地面大约1m左右悬空裸露。伐树人没有将情况迅速报告校方及村电工王某而离开现场。7月31日中午,该村村民赵某之女小丽(3岁,化名)在其祖父的看护下在该校大门外玩耍,由于值班人员当时没有把大门上锁,13点30分左右,小丽跑入该校院内,抓住外露部分,造成左手手掌内侧电击伤,当天下午急送镇卫生院,包扎后回家。于8月1日上午住进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8月3日上午,赵某到供电所报告,要求供电所对其事故进行赔偿,供电所立即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事后,因供电所与该学校没有签订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供电所与受害者协商赔偿部分治疗费用。 2事故原因及暴露的问题 (1)伐树人砸断线后没有及时报告校方及村电工进行处理,野蛮操作,不负责任,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村电工对单位用户内部线路私拉乱接检查巡视不到位,尤其在风灾过后,没有检查到位,没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造成该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3)该起事故暴露出触电者小丽的祖父安全用电常识匮乏,大意地让孩子接触到危险的带电导线,造成触电事故。同时也暴露出供电所用电管理比较松弛,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早与客户签订居民供用电合同,明确供用电设施的产权及责任划分。 3经验教训 (1)供电所要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重点对辖区内用电客户进行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和生活场所危险点警示宣传教育,尤其针对自我保护意识低的未成年学龄儿童,要督促家长看护好儿童,使其远离带电设备。 (2)供电所要严格执行线路巡线制度和设备缺陷处理制度,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辖区线路设备定期不定期的巡视;尤其是风、雨、雪恶劣天气过后,要及时巡视检查到位,及时发现问题,更换破损、有缺陷的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3)供电所要加强台区用户家用保护器的检查管理。对变压器台区的总保护器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测的同时,对属用户产权的家用保护器要管理检查到位,必须保证保护器正常运行。 (4)供电企业可考虑建立线路设备安全隐患有奖报告制度,因为经常最早发现用电隐患的是广大群众。 (5)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配套电力法规的学习,完善居民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明确产权及责任划分,利用法律武器规避供电企业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