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监办加大超能耗企业惩罚性电价监管力度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甘文 报道近日,甘肃电监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超能耗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1年12月抄见电量起,对全省部分超能耗限额标准30%以上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0.15元/千瓦时的惩罚性电价。通知还要求,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应通过加强节能管理、完善节能技改等措施积极整改,经节能监察机构复查并认定,能耗水平达到国家标准的企业在次月恢复正常电价。 对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有助于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避免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下一步,甘肃电监办将继续按照电监会的部署,做好2012年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利用价格杠杆,加强对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切实发挥差别电价政策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环保、节能等先进生产技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引导高耗能产业合理布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