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人资〔2011〕 1569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电用工管理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 各分部,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两个转变”, 加强农电用工管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进一步加强农电用工管理的重要性 公司党组一直高度重视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近年来多次研究部署农电工作。 在实施“新农村、 新电力、 新服务” 发展战略中, 公司不断加强农电队伍建设, 在管理考核、 培训开发、 提高待遇等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由于历史、 体制、政策等方面原因,目前农电用工管理中还存在用工总量偏大、 素质偏低,用工形式不规范,少数单位混岗作业,工资收入调整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尽快妥善解决。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和规范农电用工管理。 二、 总体思路和阶段目标 (一) 总体思路 依据国家法律政策,以促进农电事业发展和队伍稳定为目 的, 健全业务委托为主、 非全日制和劳务派遣为辅的农电用工模式, 逐步减少与供电企业直签劳动合同(以下简称“直签合同”)人员。 根据目前多种用工方式并存的实际,坚持先规范管控、再深化细化管理, 积极稳妥、 因地制宜, 大力实行集约化、 专业化管理,提升农电用工管理水平,加快建设高素质员工队伍。 (二) 阶段目标 2011 年底前,重点抓好用工核查和基础管理。 全面完成农电用工梳理核查,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加强对农电用工的管控。农电用工总量按负增长控制, 超员单位农电用工原则上“只出不进” 。 2012 年底前,重点抓好试点工作和相关制度建设。 开展转换用工方式试点工作, 初步建立与农电用工计划管控和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2013 年底前,全面提升农电用工管理水平。 稳步推行农电业务委托方式,加快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 程,全面实现农电用工的集约化、 规范化管理。 三、主要工作 (一)规范农电用工方式,加强与业务受托单位和劳务派 遣单位的协调沟通。 根据企业长远发展需要, 公司农电用工方式 以业务委托为主, 以非全日制用工、 劳务派遣用工为辅; 直签合同期满和劳务派遣用工期满的,如继续使用, 逐步转为业务委托或非全日制用工, 不再新增直签合同人员。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限定于交通不便、 经济欠发达地区, 从事抄表、 设备巡视、 后勤服务等业务。业务委托方式, 明确委托、 受托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 规范业务受托单位的运作, 防范用工风险, 实现合作双赢。劳务派遣方式, 以华北电网公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网省公司)为主体,公开择优选定派遣单位, 严格审查单位资质,明确职责和义务,依法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二) 加强农电用工基础管理。 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农电用工普查工作,重点梳理核查农电用工方式、 招聘使用、 劳动合同管理、 混岗作业、 工资福利保险、 农电用工信息维护、 业务受托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资质、 运作等方面的情况, 边查边整改,争取2011 年底前完成。 适应农电体制改革和电力生产技术、 管理运营模式的发展变化,公司统一组织修定农电业务劳动定员标准,明确农电用工录用标准,合理确定农电用工总量需求, 严格限定农电用工业务界面。 新增农电用工原则上应具有电工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011 年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建立农电用工个人电子信息档案,完善农电用工信息管理系统, 制定农电用工信息维护和核查制度,夯实农电用工管理基础工作。 (三) 建立健全农电用工管控体系。 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集约化管理要求,农电用工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统一计划管理、 统一 入口管控。 依据公司“十二五” 人力资源规划, 组织编制农电用工三年规划,明确规划目标、 任务和措施, 引领未来三年农电用工管理工作。 按照严控总量、 提升素质、 优化结构的原则, 各单位年度农电用工计划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批。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司下达的计划,力争 2-3 年将公司农电用工总量控制在 35 万人以内。 (四) 建立健全农电用工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机制。 以业绩为导向,按照控制工资总额、控制人均水平的“双控” 原则, 统筹考虑企业效益、 农维费收取、 社会平均工资、 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因素,建立农电用工工资收入正常调整机制。 公司统一核定并下达各单位农电用工工资计划。 建立农维费合理增长机制, 规范农维费使用管理, 严禁随意挤占、 挪用农维费。 农维费应优先保证农电用工的薪酬福利支出。加强农电用工绩效考核管理, 考核结果与农电用工工资收入挂钩, 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比重。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规定, 分类加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农电用工的社会保险管理,建立相关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 (五) 建立健全农电用工培养使用机制。 按照公司农电用工培训规范和教材,统筹系统培训资源, 采用集中轮训、 现场培训和远程教育等方式, 大力开展农电用工培训, 尽快提升农电用工的职业素养和履岗技能,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熟练、 行为规范、服务优质、作风过硬” 的农电用工队伍。 建立农电用工技能考试考核机制,开展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实行持证上岗。 建立轮岗、待岗及岗位退出机制, 对于长期不在岗、 不能胜任岗位的农电用工,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 拓展农电用工职业通道, 积极开展农电用工技能竞赛, 激励引导农电用工岗位成才。 部分供电所所长岗位人选可通过考试考核、 公开选聘等方式,从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 素质高、 能力强、 表现好的农电用工中选用。 以公司统一企业文化为引领, 加强农电用工组织纪律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认识水平,自觉践行公司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观。 (六) 积极稳妥推进农电业务委托试点。 根据农电业务发展需要, 推广业务委托方式, 组织研究农电业务受托公司的组建方式、 业务范围和管理模式,选择部分省公司开展试点。 统一规范农电业务受托公司的机构编制、 岗位类别、 制度标准。 稳步推进农电用工方式的转换工作, 对与供电企业直签合同且合同即将到期,以及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且矛盾较突出的省公司, 以业务委托方式逐步进行规范。 要通过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 四、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安排 加强和规范农电用工管理, 事关公司发展改革大局,公司相关部门、 单位要高度重视,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目标责任, 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政策实施。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农电用工规划计划、 劳动定员、 薪酬 福利、绩效考核、 培训开发等工作; 农电部门负责研究确定农电业务组织模式、 农电用工需求和实施农电委托业务的监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农维费的政策研究和提取使用管理; 营销部门负责营销业务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 积极支持加强和规范农电用工管理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网省公司作为农电用工管理责任主体, 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 人资、 农电、 财务、 生产、 营销、 经法、 体改等部门参与,深入分析农电用工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按照公司要求, 结合本单位实际, 研究确定工作目标、 思路和措施, 积极稳妥, 统筹协调抓好落实。 附件:进一步加强农电用工管理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 综合 农电 管理 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11 年 11 月 3 日印发 附件 进一步加强农电用工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四季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电用工管理,制定本方案。 一、 开展农电用工现状调研核查 工作内容: 制定和下发《调研核查方案》,开展农电用工现状普查, 重点梳理核查农电用工方式、 招聘使用、 劳动合同管理、 混岗作业、 工资福利保险、 农电用工信息维护、 业务受托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对于农电用工直签合同到期或劳务派遣用工到期后继续留用的, 组织相关单位研究提出转换用工方式的意见。 责任部门:人资部牵头;财务部、农电部配合。 进度要求:2011 年 9 月份已全面部署,完成数据报送和汇总审核分析;12 月底前各单位完成整改工作,相关单位提出转换用工方式实施意见。 二、 初步建立农电用工集约管控体系 工作内容: 公司统一编制农电用工三年规划(2012-2014 年), 明确农电用工的规划目标、 任务和措施; 严把农电用工入口关, 公司统一核定下达 2012 年各单位农电用工计划,规范录用标准; 研究制定减员措施, 原则上超员单位不再新增农电用工, 缺员急需用工单位按新定员水平控制用工, 实现农电用工 规模大幅降低。 责任部门:人资部牵头;农电部配合。 进度要求:2011 年 11 月底前完成农电用工规划、计划的编制;12 月底前初步建立农电用工计划管理制度, 提出农电用工录用标准。 三、规范农电用工收入管理 工作内容: 加强农电用工工资来源管理, 合理调整农电用工工资在农维费的占比;研究符合农电用工特点的薪酬管理制度; 以业绩为导向, 按照控制工资总额、 控制人均水平的“双控” 原则, 统筹考虑企业效益、 农维费收取、社会平均工资、工资增长指导线、 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因素, 合理确定农电用工的薪酬水平, 建立农电用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规范农电用工的社会保险管理。 责任部门:人资部牵头;财务部配合。 进度要求:2011 年 9 月底前已完成薪酬调研核查的汇总分析, 12 月底前基本实现“三险” 全覆盖; 2012 年 6 月底前建立工资福利保险管理基本制度, 建立完善农电用工薪酬收入正常调整机制。财务部牵头,2012 年 6 月底前制定完成农维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四、建立完善农电用工培养使用机制 工作内容: 编制实施农电用工培训计划, 统筹利用培训资源,加强农电用工培训; 开展职业能力考核评价, 建立持证上 岗制度, 大力推行岗位竞聘, 建立用工退出机制; 拓展农电用工职业发展通道,建立完善优秀农电用工激励机制。 责任部门:人资部牵头;政工部配合。 进度要求:2011 年 11 月底前完成农电用工考核题库建设;2012 年 1 月底前编制完成农电用工培训计划;2012 年 3 月底前制定下发农电用工素质提升计划。 五、制定农电业务受托公司组建方案并启动试点 工作内容: 制定实施在地市或县公司层面组建由集体资产等出资的农电业务受托公司组建方案,开展农电业务受托公司试点, 探讨受托公司承揽农电业务运营模式, 并做好推广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 责任部门:人资部牵头; 体改办(负责集体企业改制政策把关)、 产业部(负责明确出资方式、 额度标准, 指导建立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会计核算和资产产权管理, 审查提出银行账户开设,组织预算编制和审查, 批复会计决算, 对财务收支实施财务监督)、 营销部(负责营销业务的监督管理)、 农电部(负责确定受托公司业务运作模式, 明确农电用工工作界面和实施业务委托监督管理)、经法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和章程、 制度审核) 配合。 进度要求:2011 年 10 月底前已提出初步方案,11 月 15 日 前遴选确定试点单位, 制定试点实施方案, 并由农电部牵头提出农电业务委托实施意见, 明确农电业务委托范围和运营模式, 12 月初全面启动试点;2012 年 6 月底前完成试点及其推广准备工作,12 月底前抓好相关制度建设工作。 六、开展农电用工定员测算和修订农电业务定员标准 工作内容: 依据现有标准开展农电业务定员测算分析,并结合农电技术进步和农电业务模式的调整, 修订农电业务定员标准。 责任部门:人资部牵头;农电部、营销部、 生产部配合。进度要求:2012 年 6 月底前按现有标准完成农电用工定员 测算分析,提出劳动定员标准的修订版。 七、建立完善农电用工考核评价制度 工作内容: 建立农电用工绩效考核制度, 研究农电业务受托公司考核模式。 责任部门:人资部牵头研究建立农电用工绩效考核制度、农电部牵头研究农电业务受托公司考核模式; 财务部、 生产部、 营销部配合。 进度要求:2011 年底前提出加强农电用工绩效管理的意见;2012 年 6 月底前建立与农电用工模式相适应的绩效管理制度和农电业务受托公司考核模式。 八、建立完善农电用工信息化管理系统 工作内容: 规范完善农电用工基础信息库和农电用工报表体系,建立完善农电业务受托公司信息库和农电用工薪酬福利数据库。 责任部门:人资部牵头;信息部配合。 进度要求:2011 年底前完成农电用工基础信息库和报表体系的规范管理工作,2012 年 6 月底前完成农电业务受托公司信息库和农电用工薪酬福利数据库开发工作。 九、调整理顺农电用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工作内容: 明确公司总部和省公司层面的农电用工专业化管理职责,相应调整充实人资部门的机构编制。 责任部门:人事部、人资部。 进度要求:2011 年 11 月底前完成总部层面和网省公司层面农电用工管理机构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