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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供电营业规则》废止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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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 10: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河北保定
      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知《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部委规章拟废止的消息后,电力法律观察专访憋了一肚子话要说的观茶君,请他谈了对这件事的看法。下面是剔除废话以后的简要报道。
电力法律观察:对于国家发改委拟废止33项规章的举动有何评价?
观茶君:国家发改委依职权对相关规章进行修改,值得表扬。
电力法律观察:能不说奉承话吗?请直接说意见。
      观茶君:哦,你不知道在批评之前都要先表扬几句吗?不过,这回的表扬是真心的,发改委拟废止的规章中,绝大多数确实是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或已经被别的规章所取代,早就应该废止了。
电力法律观察:既然如此,那还有啥好批评的?
观茶君:我担心的是,其中的几个规章太重要了,特别是《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是电网企业每天都在用的基本操作规范。如果废止这几个规章而新的规范不能同时明确的话,那么,活儿怎么干,相关业务怎么处理。
电力法律观察:你们不是一直在说这几个规章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吗?
观茶君:这几个规章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其中的一些规定确实不符合市场经济特别是新电改的需要。但必须处理好“破”与“立”之间的衔接,在新的规范没有出台以前就废止原有规范,显然会造成混乱。
电力法律观察:那么,你有什么建议?
      观茶君:首先,对规章的修改可以分类进行,不要一刀切地废止,有些有替代性规定的可以废止,有些还没有替代性规定的应该制定相应规范;二是在修改方式上,综合采用立、改、废等多种方式,对于工作中必须而又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可以采用修改方式,不要一味地废止;三是如果有些规范制定难度比较大,则可以采用先暂停某些条款执行的方式;四是开门立法,同时给各方预留足够的调整时间。
电力法律观察:如果现在废止《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话,影响究竟有多大?
观茶君:影响太大了,尤其是对电网企业,可能仅次于中央电改9号文的影响。最大的影响有三项:一是电网企业的业务尤其是营销业务大多数都要重构,合同等法律文书都必须重新签订,因为很多都注明是根据《供电营业规则》来的;二是电网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得重新衡量,比如,如果《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废止,那么因为用电检查不到位而发生触电事故的话,电网企业是否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责任比例是否应该重新调整?三是对用户和用电管理的影响,这也是前面两个影响的必然结果。
电力法律观察:能举个具体例子吗?
      观茶君:一个在电网企业做营销的朋友很认真滴告诉我,如果现在把《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给废止了,他就真不知道怎么干活儿了,只能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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