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偷电了,不过我没钱,交不了罚金,你们爱咋的咋的,我就不信还能把我怎么样!”2018年2月13日,面对前来查窃电的河北保定唐县供电公司供电员工,家住川里镇河暖村的张某某既无赖又嚣张。3个月之后,5月6日,张某某又来到供电公司,交了所欠电费和罚款,并道歉:“以后再也不会窃电了……”为啥会有这样的转变?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2月,供电员工童玉斌经远程采集系统比对与现场稽查,确定张某某存在擅自毁坏表箱铅封、短接电表进出线用电等情况,属于窃电行为。张某某很干脆地承认自己窃电,然而当童玉斌根据《供电营业规则》要求他按窃电量补交电费并交纳三倍违约使用电费时,张某某翻了脸:“没钱!”“我是偷电了,你们供电公司能怎么样?”“……” 之后,张某某始终态度恶劣。没想到,派出所民警却带着一张行政拘留单找上了门。 原来,多次和张某某协调无果后,供电公司依法报案。公安部门经对张某某窃电行为及拒不接受处罚事实调查认定,于4月24日决定对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治安处罚,并要求其限期向供电公司补交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 收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张某某傻了眼,再也嚣张不起来。5月6日,拘留期满后的张某某到供电公司交纳了所欠电费和罚金。(李伯骏) 来源:电网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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