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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歧视性称呼叫“农电工

[复制链接] 认领更换作者
发表于 2012-8-14 20: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辽宁营口
农民工一种带有歧视性的称呼,在丹东供电公司凤城分公司也有一种歧视性称呼叫农电工(原乡镇电管站人员)。听说这种电工分布在全国各乡镇供电所,承担最苦最累的工作,工资待遇却是所谓正式工的四分一都不到。朱总理收编的农电工谁来关心。活得有尊严,同工同酬不应该是口号....他们要生活更要有尊严,人重要的是要有良知,农电工是创建农村电网的人,也是电网的主人,不要让他们的心在流血          原乡镇电管站人财物上划给供电企业后所谓的农电工(不是农民 ),作为农电企业的职工应得到合理的、平等的尊重,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剥削不应该存在在国家重点企业中,在以以人为本 构建合谐社会为主题的今天 供电企业只收财物不管人,是违背国发992)号文件。不要让农电工没有身份,不要让农电工没有尊严,不要让农电工没有单位,不要让农电工没有保障。

缩小收入差距,构建和谐中国,这是我们国家的口号,口号管用吗?供电企业职工和原乡镇电管站人财物上划人员(农电工)工资待遇差距六——八倍,难道相关管理部门看不到,还是不愿看到?真让人心痛 ,劳动法规定实行全面合同制,享受同等待遇可供电企业却人为的分为三六九等(共10多种人)宽甸供电分公司原电管站上划到供电企业退休人员上访材料说我们带着30多年的劳动成果,合并到供电企业,按照国家体改政策及劳动法的规定,我们理应享受与供电企业正式职工同等待遇,结果我们的合法利益没得到保护,原电管站人员的历史地位被否定,多年的贡献被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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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5 12: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IP:河北石家庄
以前还能叫农电工,现在另成立了公司,好像叫派遣工了。
发表于 2012-8-15 16: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IP:安徽六安
三十几年前我有幸进了电管站成了其中一员,憧憬未来万分高兴;十几年前“两改一同价”我们被供电企业筛了又筛选了又选,很多兄弟遭淘汰,我有幸被录用,盼望未来我十分高兴;如今我们的财、物被无偿上划而我们的人员将要被一脚踢到一个与供电无关联的皮包公司了,想想未来我们怎么能高兴呢?中国,你太有特色!
企业改革无可厚非,但一切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两改一同价”国务院专门下了1999年134号文件,乡镇电管站的人、财、物全部无偿上交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可财、物已上收人员被弃之一边,违背了“两改一同价”的初衷。
新《劳动法》颁布他们又逆天行道,在企业内部又成立了什么阳光公司(有叫三新公司),所有农电工归入这个公司,然后再向供电企业派遣,在内部设立派遣公司再向本企业派遣,又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即将出台、十八大也召开在即,他们又抢在前面,将要成立一个与供电企业完全无关的新公司,我们这些人又被划入这个新公司,成了社会上的外包公司人员。试问这个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全是供电企业正式工,我们做的仍是供电企业的事,所有资产还是供电企业资产,我们原有的工作范围没有改变怎么就成了外包人员了呢?
这是国家电网管理层为了国网的一已私利而不愿触及的利益格局的变革吗?是中国垄断国企,改革不敢触及的深层次用人制度吗?国家的法律和各级监管机构在这个牛B企业中能有用吗?
我们不想闹罢工,我们不想反复上访,但被迫无赖时还是保留这样的权利。我相信法律健全的国家里会有相关部门过问的!我相信我的祖国还有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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