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一种带有歧视性的称呼,在丹东供电公司凤城分公司也有一种歧视性称呼叫“农电工(原乡镇电管站人员)”。听说这种电工分布在全国各乡镇供电所,承担最苦最累的工作,工资待遇却是所谓“正式工”的四分一都不到。朱总理收编的“农电工”谁来关心。“活得有尊严,同工同酬”不应该是口号....他们要生活更要有尊严,人重要的是要有良知,农电工是创建农村电网的人,也是电网的主人,不要让他们的心在流血 原乡镇电管站人财物上划给供电企业后所谓的农电工(不是农民 ),作为农电企业的职工应得到合理的、平等的尊重,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剥削不应该存在在国家重点企业中,在以“以人为本 构建合谐社会”为主题的今天 供电企业只收财物不管人,是违背国发99(2)号文件。不要让农电工没有身份,不要让农电工没有尊严,不要让农电工没有单位,不要让农电工没有保障。
缩小收入差距,构建和谐中国,这是我们国家的口号,口号管用吗?供电企业职工和原乡镇电管站人财物上划人员(农电工)工资待遇差距六——八倍,难道相关管理部门看不到,还是不愿看到?真让人心痛 ,劳动法规定实行全面合同制,享受同等待遇可供电企业却人为的分为三六九等(共10多种人)宽甸供电分公司原电管站上划到供电企业退休人员上访材料说“我们带着30多年的劳动成果,合并到供电企业,按照国家体改政策及劳动法的规定,我们理应享受与供电企业正式职工同等待遇,结果我们的合法利益没得到保护,原电管站人员的历史地位被否定,多年的贡献被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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