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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献给电力 事业 年老生活没有着落 谁来关心农电工
尊敬的各级政府各位领导:
农电工是农电体制改革前为农村生产、生活供电服务的乡镇电管站人员,或者在供电企业上班未列入正式工行列的人员一种称呼。1995-2000年,各地供电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农电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原乡镇电管站人、财、物纳入县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原乡镇电管站改制为乡镇供电所,并成为县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因此农电工成为县供电企业合同制员工。从2000年开始实施"两改一同价”以来,农电体制改革已经走过了10年历程,然而,由于供电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国发【1999】2号文件精神来落实农电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使得农电管理工作中出现了很多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用工身份不同。地方供电企业还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公司内部实行二元化体制管理,将合同工人为分成正式工和合同工,造成等级壁垒森严,导致在农电管理的体制中,形成了不同的用工制度和不同的用工身份。地方供电企业却把农电管理视为一个包袱,把农电工当作最廉价的劳动力。
二、同工不能同酬。地方供电企业不实行按劳取酬,而是实行按身份分配收入的方式,农电工所做的工作量比公司正式职工多的多,但工资收入却很少,并且农电工的工资要实行考核发放。不同的工作环境,相同的工作任务,收入却如此悬殊成反比,怎能不让农电工不寒心?
三、机会不均等。由于农电工的身份问题,农电工很难有机会参与企业的各种活动及民主管理,成为了企业的边缘人。事实上很多农电工经验很丰富,丝毫不逊色于正式工,并且大部分工作都是农电工去完成,但由于所谓身份的差别,直接导致了两者机会的不均等,你再有能力也无法和正式工占在竟争的同一起跑线上,因此挫伤了农电工的自尊心和工作积极性。
四、缺乏一种归属感。农电工渴望一种企业对他们的认同,也在努力寻找一种自己对企业的归属感。但在实际中却受到岐视和排挤,使得他们感觉自己处于一种“电力非电力人,农民非农民”的尴尬境地,不免产生了“农电工到底姓农还是姓电?”的疑问,完全游离于企业之外,缺乏一种归属感。
新中国已经成立62年了,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配套法律也不断的完善,就《劳动法》一项从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1994年通过了《劳动法》到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充分的说明国家领导对我们劳动者的深刻关注,关心和关怀!然而,我们的电力行业,它不但垄断电力,还冒天下之大不讳,一而再,再而三的在电力员工身上无视《劳动法》欺诈电力员工。试问《劳动法》乃是我泱泱中华之大法,岂容电力行业用所谓的独有体制亵渎和篡改。而无视《劳动法》的存在,难道有行规驾临国法之上的道理?难道行规大于国法?我们不信!坚决不信!!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基本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老的《劳动法》每一字每一段都被我们用笔圈圈点点过数次,可惜的是老的《劳动法》太笼统,太含糊。那时候我们感觉有法而不可依,自从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出台并正式施行,我们 以为看到了希望和出头之日,然而电力公司闻风而动,弄出一个四不象的《劳动合同法》明令禁止的所谓“三新公司”;一不象电力公司企业,二不象电力三产,且不象电力派遣,四不象临时短工。如此玩弄国家法律,简直是财大气粗,富可敌国,目无党纪国法,天人共愤!!!!
企业貌视国法,亵渎劳动者,堂堂国企领导竟然视而不见!!!
尊敬的政府各级领导:
我们才是真正的光明使者,我们才是真正的生产和工作在电力事业第一线的劳动者,无论是08年的抗灾保电,还是上海世博保电,或者南方雪雨灾害,都是我们顶
寒风冒酷暑在为祖国的建设,为壮大和发展电力事业保驾护航。而国家下拨的抗灾保电补贴,我们都未得到分毫,都被电力公司各级领导以及所谓的正式员工所刮分,我们长年劳而不获,上班工作十几年及至二、三十年,至今买不起房,工资免强糊口,而电力公司普通的所谓正式员工,可买房多处,可以够车而且多是名车,这就是社会的公平吗?这就是社会的和谐么?我们高唱和谐,为什么和谐之门却为我们 而紧闭?电力公司如此盘剥我们,已经严重的扰乱了电力行业的劳动秩序,激起了很强烈的民愤,从而也制造了很大的社会不良影响和不安定因素。
供电公司解聘农电职工,推向民营企业,或非全日制或劳务派遣的做法,律师提示这是违法行为。供电公司应从稳定农电工队伍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电工直接签定劳动合同,实现同工同酬。
尊敬的各级领导们:我们愿意做个守法公民,我们也一直是这样做的,我们已经逐级的向电力公司、县‘市、省公司反眏过。也正式的向他们递交过文本要求,但是都被他们胡乱的口头搪塞掉。他们都不敢给个正式回文,因为他们 知道他们 理亏,知道他们自己违法。我们 现在是走头无路,我们要生存!我们要公道!我们要电力部门给个说法!!我们要公正!!!。
此致
敬礼!!
灵寿县被辞退的农电工 2013年10 月1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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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 19:06:14赞评论转发更多
我也说一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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