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7日,合肥巢湖市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对灯塔耐磨材料厂进行现场用电检查,发现该户计量电表铅封异常,有人为动过的痕迹,随即检查人员现场封存了电表。 于是供电公司对电表进行了检测发现电表集成电路被人为加装了3个电阻,电表误差达到﹣91%,严重超出误差范围。经过计算涉案金额达331万元,于是供电公司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公安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认定工作。2017年9月15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有罪认定并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丁某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6月,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犯罪嫌疑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生产过程中窃取电能,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3年!足够一个婴儿长到小学毕业、一个本科生读完博士后、一个青年人奋斗出自己的事业……一个人生命长度的六分之一就将在监狱里度过。而这一切都源于——窃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