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低压电气工作 8.1 一般要求 8.1.1低压电气带电工作应戴手套、护目镜,并保持对地绝缘。 8.1.2低压配电网中的开断设备应易于操作,并有明显的开断指示。 8.1.3低压电气工作前,应用低压验电器或测电笔检验检修设备、金属外壳和相邻设备是否有电。 8.1.4低压电气工作,应采取措施防止误入相邻间隔、误碰相邻带电部分。 8.1.5低压电气工作时,拆开的引线、断开的线头应采取绝缘包裹等遮蔽措施。 8.1.6低压电气带电工作,应采取绝缘隔离措施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 8.1.7低压电气带电工作时,作业范围内电气回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投入运行。 8.1.8低压电气带电工作使用的工具应有绝缘柄,其外裸露的导电部位应采取绝缘包裹措施;禁止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8.1.9所有未接地或未采取绝缘遮蔽、断开点加锁挂牌等可靠措施隔绝电源的低压线路和设备都应视为带电。未经验明确无电压,禁止触碰导体的裸露部分。 8.1. 10不填用工作票的低压电气工作可单人进行。 8.2低压配电网工作 8.2.1带电断、接低压导线应有人监护。断、接导线前应核对相线(火线)、零线。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相线(火线).后断开零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禁止人体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禁止带负荷断、接导线。 8.2.2高低压同杆(塔)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前,应先检查与高压线路的距离,并采取防止误碰高压带电线路的措施。 8.2.3高低压同杆(塔)架设,在下层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隔离措施或未停电接地时,作业人员不得穿越。 8.2.4低压装表接电时,应先安装计量装置后接电。 8.2.5电容器柜内工作,应断开电容器的电源、逐相充分放电后,方可工作。 8.2.6在配电柜(盘)内工作,相邻设备应全部停电或采取绝缘遮蔽措施。 8.2.7当发现配电箱、电表箱箱体带电时,应断开上一级电源,查明带电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8.2.8配电变压器测控装置二次回路上工作,应按低压带电工作进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 8.2.9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低压线路和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电流,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位,以防相间短路。 8.2. 10非运维人员进行的低压测量工作,宜填用低压工作票。 8.3低压用电设备工作 8.3.1在低压用电设备(如充电桩、路灯、用户终端设备等)上工作,应采用工作票或派工单、任务单、工作记录、口头、电话命令等形式,口头或电话命令应留有记录。 8.3.2在低压用电设备上工作,需高压线路、设备配合停电时,应填用相应的工作票。 8.3.3在低压用电设备上停电工作前,应断开电源、取下熔丝,加锁或悬挂标示牌,确保不误合。 8.3.4在低压用电设备上停电工作前,应验明确无电压,方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