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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20日24时,在人民网和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联合推出的“2012年你最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调查”中,“收入分配”在20个候选项中位列第二。回顾近年的两会调查,“收入分配”的关注度一直位于前五位,且呈上升趋势。民众之所以关注,还是源于自身的切实感受。十七大以来,党和政府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调节力度明显加大,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生活水平持续改善,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时期之一。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最突出的还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仍呈下降趋势,而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较大。
尽管关于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影响与危害,我们已凝聚了较多的共识。但是,对其形成的原因、以及有效的应对之策,却往往见仁见智、莫衷一是。那么,当务之急究竟何在?
有人将之归咎于二次分配不力,就此提出运用财税手段来“限高调低”。笔者以为,这种不看“初次”看“二次”的观点,是想顽固墨守“市场原教旨主义”。无视市场缺陷、单纯依赖“亡羊补牢”,最终结果只能是花费更高的成本来弥补更大的缺口。
有人将出路寄托于体制改革,箭头直指国有垄断行业(电力.电信,中石油,中石化,医院,中移动.联通等).央企“在京团购房售价飙升4倍”与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的强烈反差,我们坦诚改革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然而,破除垄断并非治本之策,就算是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仍会形成收入分配的差异化格局。
还有人将目标瞄准了工资制度,强调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的重要性。诚然,对企业工资的宏观调控与监管不可或缺。但在市场主导作用下,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的调节作用毕竟有限,难以担负起普遍提高劳动者报酬的重任。
因此,在重视再分配、推动体制改革、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还应将着力点更多聚集于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重的提升。相对于二次、乃至三次分配而言,未雨绸缪的初次分配的效率更高、劳动者获得的实惠更为可触;而与体制改革和工资制度相比,包括提高居民收入在GDP中占比、振兴实业以扩大内需等收入分配领域的宏观调控更利于从根本上缩小差距。
我们不应忘记,早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新中国产生的法统之中,便存在“实现劳资两利”、“规定最低工资”等原则规范。可以说,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让劳动者收获了有尊严的劳动与有尊严的劳动报酬。但在今天,“十二五”规划严肃提出的“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事关群众福祉,事关共同富裕道路。而从“有尊严”到“更有尊严”,显然还须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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