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电力抢(急)修服务是为了强化企业优质服务,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而设置的新型窗口服务。
2、电力抢(急)修服务本着“人民电业为人民” 的行业宗旨,以客户满意为目标,急客户所急,及时处理好各种电力故障,高标准、高质量地达到规范服务要求,不断提高电力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从而实现对社会服务的承诺。
3、电力抢(急)修服务是规范企业管理,树立电力企业新形象,转变经营观念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1、电力抢(急)修服务机构设在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是报修投诉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对报修投诉工作的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也是接受所有客户投诉,完成供电企业向社会服务的承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多功能信息传递中心;为群众遇到急、难、险问题时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其他部门接到客户的报修投诉、应及时报告服务中心。
2、供电所应设有电力抢(急)修值班人员,负责现场的故障处理,业务上接受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指挥。
三、工作程序
1、电力抢(急)修服务坚持24小时接受客户报修、投诉及用电纠纷,认真做好故障报修、业务咨询、传递信息等工作。
2、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应配置电脑录音和微机监控系统,自动记录事故报告的时间和有关具体内容;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供电所抢修人员,说明故障和处理情况进行全过程的记录。
3、抢(急)修值班人员在接到服务中心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赶到故障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如遇故障较大,不能处理,应立即与服务中心联系,由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抢修。故障排除后(以送电为准),应立即反馈到服务中心。
4、抢(急)修值班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树立“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思想,处理各种电力故障。
5、抢(急)修值班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随时接受服务中心的调度;遇到紧急故障要迅速按照服务中心的指挥,及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抢(急)修服务的工作主要是处理供电部门所属设备故障(包括线路、配电变压器、开关、表计等电力设备);服务区域主要是辖区供电范围内。
7、抢(急)修处理故障完毕后,如需客户办理有关用电手续,由急修班现场办理,并于次日将手续转送有关部门。
四、管理制度
1、接受客户报修投诉。
(1)供电所客户服务中心应配备电话服务系统,24小时不间断服务,随时接受客户报修投诉,并具备自动录音功能。
(2)客户报修电话应铃响四声之内按通,由值班人员负责接待客户报修投诉。
(3)在接待客户时应使用窗口服务标准文明用语,态度和蔼,并做好记录。
(4)值班人员接待客户报修时,应问清客户报修地点、故障内容和现象、街道名称、门牌号码、报修人姓名以及其他一些应该了解的内容,并提醒客户注意安全,及时保护好现场,等待抢修人员的到达。
(5)值班人员接到客户报修后,应在3分钟内电话通知故障抢(急)修人员,安排处理故障;如遇人身及设备等的重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安监等部门共同到现场处理。
(6)遇有客户投诉时,除问清投诉地点、投诉人和投诉内容外,还应做好联系人、联系地点记录,并及时将信息转达给用电检查部门。
(7)客户报修投诉过程要自动进行录音,并填写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客户报修投诉时间,传给急修人员及有关部门的时间,接电话人的姓名,完成报修时间,工作负责人姓名,如没能按时完成应注意原因;记录及录音应存入档案,保存时间至少3个月,以备考核查询用。
2、处理报修故障
(1)抢(急)修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地区配电网接线,掌握配电网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判断故障类型和迅速处理一般性报修业务。
(2)抢(急)修值班人员接到服务中心的报修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故障现场,并立即向服务中心报告现场情况;如发现故障设备为客户产权,也应主动进行指导和协助客户及时排除故障,恢复送电。
(3)抢(急)修人员处理故障完毕后,应立即将处理情况反馈到服务中心,并将整个处理过程进行记录。
(4)如遇故障较大,抢(急)修人员不能独立进行处理时,应立即报告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协调其他部门共同进行处理。
(5)抢(急)修值班人员应把常用的处理紧急故障的工具、材料、车辆等随时准备充足,并每天进行检查一次。
3、抢(急)修值班人员规范
(1)值班人员必须使用规范用语,礼貌待人。
(2)值班人员必须统一着装,配带胸卡,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3)值班记录应认真填写,记述一目了然,字迹清晰。
(4)工作时间不许随意离、串岗位和其他人代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用电业务工作和电网运行状况,语言表达清晰、准确,应能够解答客户的有关询问,耐心解释,不得推诿、搪塞。
(6)值班人员不得用报修电话处理私人事务,也不准用系统计算机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7)值班人员进行交接班时,应将值班记录交代清楚,同时,将遗留问题移交接班人;如工作需要,应继续留下直至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