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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听说过农电工这个群体吗
大家听说过农电工这个群体吗?大家一定知道今年发生在南方冰雪灾害中为抢修供电设备而死去的三名供电公司职工吧,他们就是供电公司的农电工。提这些主要是想让大家知道农电工这个工作群体的工作环境。然而自2001年农电体制改革以来,我们所在的??市??区供电公司却出现了几大问题:一、同工不同酬。按新《劳动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而在供电公司里,农电工与全民工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上工作至今,而享受的是两种天壤之别的待遇:在电力系统中,存在着全民工、集体工和农电工的差别。农电工的工资、福利远低于全民工和集体工,与两者相去甚远。就拿相同工龄在6年的人员来说:全民和集体工应发工资为1700元,另公司交住房公积金600元、每月月奖600元(按基础为1.0的级别系数)、每月安全奖600元、年终电费结零奖、每年评为优秀班组等等,还有一些连他们自己也叫不出的奖金,发放时为活期存单,我们不知晓金额是多少。有全民工自己统计全年工资、奖金福利等在6万元以上;而农电工应发工资每月只有700多元,也没有住房公积金,更无其它,一年含养老金共计1万元(工龄长达20年的也是如此)。为了按供电公司优质服务方针:优质、方便、规范、真诚的服务,无论何时何地遇到故障报修,要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到达现场,并进行故障维修处理,使用户满意,否则按考核制度处理。由于农电工服务的对象是农村用电户,一个农电工服务的用户多达2000户以上(丘陵),少则700多户(山区),所以,迫使所有外勤农电工自备摩托车(三年后摩托车就完全报废了),每月除去油费160元(最低估算),电话费50元(最低估算),仅剩500多元;内勤农电工为了能按时收取电费,不分“五一”“十一”长假,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点把电表数据抄录电脑,因公司规定每月1至10号所有电费数据必须抄录电脑,农村用户发票必须打印完毕(抄表和打印发票人员大都为农电工)。所以,节假日加班或值班并没有加班补助,全民和集体工节假日加班或值班一天补助为300多元。从上述对比情况可以非常清楚的看到,每月收入700元左右的农电工与全民工、集体工的收入存在着巨大差异!二、劳动合同得不到保护。按新《劳动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2007年12月,公司与300名农电工续签劳动合同时,将男职工快满50岁,女职工快满45岁无任何理由全部清退,共计10多人,给于每人1万2千元作为养老补偿。这些被清退人员从此便与供电公司再无任何瓜葛。然而,被清退人员去向上级领导讨个说法,却被阻挡在门外,无任何答复。在公司里,还有部分连续工龄在10至20年的职工,并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是签订的一年期合同。三、劳动关系不明。随着新《劳动法》的出台,宜昌市夷陵区供电公司成立了一下属公司---宜昌市夷陵区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有农电工由供电公司转到三新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其实真正权利还是供电公司。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而我们却由新成立的三新公司派遣到供电公司工作,这是否违法?另外,目前在供电公司工作的农电工,变为三新公司派遣到供电公司工作。按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有: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国办发【1998】第134号明确规定,对城乡低压配电电网实行统一管理。将乡镇电管站改为县级供电企业所属的供电所,负责农村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其人、财、物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原来乡镇电管站人员便改为现在的农电工队伍。再也不是原来的乡村电工,而是真正的全职供电公司人员。如果国家电网公司规定,统一安排农电工用工形式,将我们变成由三新公司派遣到供电公司工作。哪么,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正常的工资调整等等这些却为什么没有?近三年来,在温总理的领导下,工人工资上调了一倍多,而我们的工资每年只上涨了一元的工龄工资!这几年,物价飞速上涨,对每月只有几百元的农电工来说,生活相当困难。想请大家帮助全国60多万农电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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