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电力电缆工作 12.1一般要求 12.1.1工作前,应核对电力电缆标志牌的名称与工作票所填写的相符以及安全措施正确可靠。
12.1.2电力电缆的标志牌应与电网系统图、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一致。
12.1.3电缆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及通风措施。 12.2电力电缆施工作业 12.2.1电缆沟(槽)开挖的安全措施。 12.2.1-l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缆敷设位置,确保不损伤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设施。
12.2.1.2掘路施工应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施工区域应用标准路栏等进行分隔,并有明显标记,夜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反光标志,施工地点应加挂警示灯。
12.2.1.3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宜使用大型机械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
12.2.1.4沟(槽)开挖深度达到1.5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土层塌方。
12.2.1.5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之间应保留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
12.2.1-6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沟(槽)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m的沟(槽)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沟(槽)送风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沟(槽)人员,防止煤气、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及沼气等可燃气体爆炸。 12.2.1.7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
12.2.1.8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若下方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
12.2.2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先用吹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 12.2.3电缆井、电缆隧道内工作时,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禁止只打开电缆井一只井盖(单眼井除外)。作业过程中应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是否超标,并做好记录。 12.2.4在电缆隧道内巡视时,作业人员应携带便携式气体测试仪,通风不良时还应携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2.2.5电缆沟的盖板开启后,应自然通风一段时间,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沟工作。 12.2.6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注意站立位置,以免坠落,开启电缆井井盖应使用专用工具。开启后应设置遮栏(围栏),并派专人看守。作业人员撤离后,应立即恢复。
12.2.7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若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