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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网冤魂_新浪博客
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bf1469420101d2bv.html
首先我要声明的是,我只是中国南方电网彝良供电有限公司曾经的一名农电工,在2012年5月18日,在公司的高压政策和公司领导的一再逼迫下。在我们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还是不得已递交了辞职申请。我们那一点点准备为了家乡百姓的万家灯火而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的赤诚之心,就此终结在那张饱含血泪的白纸黑字上。
我现在想说的一切,不带任何情绪,既不文过饰非,也不欲盖弥彰。我只想以最平实的文字,向每一位关心农电工命运的人平铺开彝良供电有限公司在农电工管理上最黑暗最真实也是最悲惨的那个角落,不求得到大众的理解,不求引起社会的反响和共鸣,我只想把我压抑了这么久的所知所想公诸于众,想把那些泛着腐臭味的东西晒出来给大家闻一闻,感受一下我们的付出都得到的是什么样的回报。
以下的某些话,如果得罪了某些领导,很抱歉!——有不敬处,不求原谅!
我们自2008年6月2日被彝良供电有限公司收编以来,四年时间没有签订过一份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公司唯一给我们买的两份保险,养老保险是2010年开始买的,医疗保险至今我们仍然不知道是什么开始买的,其他比如失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等还有住房公积金,至今没有购买,我们是经常接触带电作业和高空作业等高危行业,并且现在公司又要求我们被迫失业,公司如此藐视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如此漠视职工利益和生命,我不知道这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同时也让我们无比心寒,这可是堂堂“中”字头的中国南方电网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我不知道:这样的企业竟然能做出如此不人道的事情,说实话,我还是感到相当的意外甚至愕然。
一卖:劳务派遣
2010年,在我们已经工作了3年之久,公司终于通知我们去签订劳动合同,说实话,那时候心里是相当高兴的,兴冲冲的就跑去彝良供电有限公司配电线路管理所副主任曾慧芳的办公室,但是拿到合同一看,傻眼了,居然是让我们去和昭通一个叫麒鹏劳务派遣公司的皮包企业签合同,当时我们很郁闷,既然我们是给彝良供电有限公司干活,为什么还要把我们卖给那种以榨别人血汗钱为生的不道德的公司签合同???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二卖、以欺诈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2011年12月06日,正是抗冰抢险最关键的时候,我们再次被通知到彝良供电有限公司配电线路管理所副主任曾慧芳的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因为合同是空白的,所以我们也不知道甲方到底是哪个公司,不知道我的工种是什么,不知道我的劳动报酬是什么。但是曾副主任明确告诉我们,不签这份合同,就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们虽然很犹豫,但是为了能有那份年老以后赖以生存的保险,还是在一切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签了这份合同。我们后来咨询过律师,这种以欺诈方式签订的劳动合同,绝对是要被认定无效的。
三卖、风险转嫁,卸磨杀驴
2012年4月中旬,我们被通知签辞职申请,这下我们是真的懵了,我们干的好好的、又没有什么过错,我们为什么要辞职?后来在配电线路管理所主任党明的解释是:我们2011年12月份签的那份劳动合同是和公司下属的能发公司签的,而能发公司又没有线路维护的资质,所以就重新挂靠了一个四川广安一个叫智丰另外一个叫明达的公司代理维护全县的线路,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彝良供电有限公司领导层可以规避安全事故的责任风险,让我们其他什么都不要问,直接签了就是。
这下,因为有过以前的经验教训,我们犹豫了,后来经过多方了解才知道,彝良供电有限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有二:其一、公司马上要响应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对农电工管理的一些规定,要进行体制改革,最直接的举措就是实行竞争上岗、同工同酬,如此一来,我们要是和智丰或者明达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我们就这样死在了马上能够享受好政策的门槛前面;因为只有我们出来,才能腾出指标让别人进去,个中款曲,不言自明;其二、只要我们签了这份合同,那以后我们所有的安全事故都与彝良供电有限公司无关,别忘了,我们可是属于高危行业。公司要规避公司的安全风险,那我们呢?就不需要规避了吗?这可是个需要多方协作才能完成的工作。试问,如果不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但是还是发生了安全事故,我该找谁?彝良供电有限公司?我们没有劳动关系;智丰公司或者明达公司?这种皮包公司又有多大的承担能力?
还有彝良供电有限公司很明确的一个运作方式是:无论我们和智丰公司还是明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都只会签一次,这次签这家下次又签另外一家,这就是为什么公司领导要同时和两家代维公司签订代维协议的原因,说明白一点也就是我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和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签订两份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我们就没有办法和任何一家公司产生达到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其中任何一个条件。
我们是彝良供电有限公司收编的第一批供电所之一,领着每月892元的工资(2011年8月以后增普遍加到每月1352元,每个人略有差别),其间经历了农网改造的种种繁重的工作,经历了每年几个月的抗冰抢险,经历了一年四季没有休息日、没有节假日的线路日常维护,经历了别人早已在梦想遨游时而我们还在一线抢修线路的艰辛,这些,我们都奋战在第一线。但是我们一直觉得:工资少点,我们没有怨言,工作累点,我们也坚持下来了,因为我们喜欢这个行业,也很享受那种为了家乡老百姓能每家都灯火通明而带给我们的成就感,可是为什么,在我们已经把工作干得顺风顺水,井井有条的时候,在总公司政策日趋好转,我们刚好看到一点点曙光的时候,就这样一板砖把我们拍死在了这一点点希望面前?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们不想辞职、不愿意辞职,但是在此期间,公司副总经理刘勇公然叫嚣:“不配合公司运作的就让他们滚,大不了公司打发点钱给他们,反正钱是国家的又不是我个人的,大不了我们公司的工作从头再来,再招聘新员工,大不了我们公司三年不赚钱甚至倒贴也要把这帮人搞下去。”作为一个中字头国有企业的县级供电公司的副总经理,如此置国家利益和员工诉求于不顾,与附着于国企这台大机器上的蛀虫又有何异?
说实话,我们这几十个人的命运、对工作的热情,就这样在公司副总经理刘勇和配电线路管理所党明等人的多次打击下冰消瓦解,在这几十个人当中,大部分都是在电力行业辛苦工作的大半辈子的老电工,绝大多数甚至属于刘勇等人的父辈,到了临近退休,马上可以退休的时候,那一点点希望就这样被扼死在了刘勇等人手中,作为一个文明的现代人,我实在不应该觉得刘勇和党明等人的行为应该达到断子绝孙的地步,但是毫不夸张的说,对于那些就这样被整死在他们手下的老电工而言,恨不能生啖其肉,死寝其皮。
目前,因为在公司的高压政策之下我们已经签了辞职申请,现在对彝良供电有限公司已经是彻底失望了,甚至是透骨的感到心寒,所以,我们需要彝良供电有限公司为我们解决的问题有四。
一、结算我们工作期间一切应得的费用。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对公司非法用工、而我们劳动关系又实质存续期间作出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
三、完善我们在劳动关系实质存续期间的五险一金,并把相关单证交给本人。
四、支付因为没有给我们买失业保险而导致现在我们被迫失业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历史是面镜子,自古以来,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一位老同事曾经说过:如果谁能让刘勇和党明变成太监,不惜以头相谢。民心切齿如此,可见一斑。
纵观古往今来,每次老百姓都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奋起一搏,即使绝大多数的结果都是在强权的弹压和各种手段之下胎死腹中,但是,最多也就是玉石俱焚吧!因为这个世道,没有流血牺牲,就没有监管者的重视,就没有制度的完善,就让我们这些农电工的血,擦亮那些被权利和金钱蒙蔽了的眼睛,为了以后的农电工不再有和我们一样的遭遇,虽然这都是无奈之举,但是一个字:值!
脱稿之前,得悉几条“据说”,因为是“据说”,所以未必真实,但是在目前这个世界,往往谣言才是事实的真相。
一、 据说:近日彝良供电有限公司奎香供电所在所长蒋仕海的领导下,大量招聘其在本地有一定亲戚关系的小混混进入供电所工作,并指示他们对前来缴纳电费的某妇女大打出手,这种作风,可谓由里及表、深得刘勇副总经理和党明主任的真传:软硬兼施,黑白结合,百姓才能“臣服”嘛!并且运用得炉火纯青,值得恭贺。
二、 据说:彝良供电有限公司小草坝供电所在2011年10月30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后来死者家属获赔42万元,但是事故一直没有上报南方电网公司,因此相关责任人也一直没有收到应有的处罚。
三、 据说:彝良县奎香乡、洛泽河镇等乡镇进行农网改造时,每户人收取了200元的农网集资款,其款项何去何从,不得而知。
四、 据说:2012年的农历正月初五,为了接待某位领导,在彝良县奎香乡的香满园餐厅,光茅台酒就喝了两位数的瓶数,这件事一直在该乡镇传为盛事,供电公司真是有钱啊!
六、 据说:这些都仅仅只是冰山一角。
后记:怀着五味杂陈的心情写完本文,心里是什么滋味我真的是无法描述, 或许在很多人眼里,我是个“刁民”,这些毕竟就是这个社会的现状,不管他合不合理,他还是如此理直气壮堂而皇之的发生在你面前,但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还是选择了把他发表出来,因为我知道将要面对我的是什么,所以我选择了的匿名,这个,你懂的!
又: 作为一篇看似空穴来风的文章,其实一切佐证都已经不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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