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7 10kV配合停电误操作 2012年8月25日上午,××供电公司集体企业下属送电分公司110千伏高铜线改造工程项目部经理郑××与××县供电公司××供电所所长黄××电话联系10千伏青和线史桥支线配合停电事宜。黄××在无该线路停电计划的情况下,经郑××再三交涉,安排何××负责此项任务。下午,安排了青云供电所高压班班长何××、工作负责人姚××(死者)与郑××一同到10千伏青和线史桥支线现场进行勘察,何××因第二天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在现场与姚××交待,要求其与供电所许可人叶××联系明天一起去操作,开好票、做好安措,配合做好停电工作。当晚,何××把操作任务交给工作负责人姚××,并将手填的操作票交给姚。26日5时40分左右,郑××到青云供电所用汽车送姚××到10千伏青和线史桥支线#1杆附近马路边,大概离事故现场100米处,因早上露水大,郑××坐在车内,姚××一人带上绝缘操作杆、安全带和安全帽独自去操作。 5时48分,姚××对10千伏青和线史桥支线停电,在10千伏青和线#002开关还未断开情况下,带负荷拉开10千伏青和线史桥支线#1杆# FK015刀闸(GW9-10/400,单极刀闸),拉开A相刀闸时,产生弧光导致A相瓷瓶(靠电源侧动触头处)击穿通过电杆单相接地,在杆上操作的姚××从约2米高处赶紧下杆,下地时造成触电死亡。试分析该起事件中的违章行为。 答案: 1.姚××在未经批准、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单人到现场进行操作,且进行单人登杆操作,违反配电《安规》5.2.2.1、5.2.2.2监护操作有关规定和5.2.6.13“单人操作时,禁止登高或登杆操作”规定。 2.没有得到操作许可,未确认开关已断开,即进行刀闸操作,操作票越项操作,违反配电《安规》5.2.5.6“停、送电操作,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拉出、推入手车开关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5.2.6.2“操作人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确认后做一个“√”记号”、5.2.6.6“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规定。 3.郑××未制止违章行为,违反配电《安规》1.2“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3.3.12.5“互相关心工作安全”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