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农村版》 (2024年09月02日 第 04 版)
□本报记者 仵树大 通讯员 王炜烨
“俺村浇地电价终于降了下来,多亏了纪委的同志。”8月22日,见到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漯河市召陵区青年镇和庄村村民张大爷十分高兴。
今年6月,青年镇纪委工作人员到和庄村走访,多名村民反映村里农业灌溉用电价格与周边村不一样:“紧挨着我们和庄村的好几个村,两年前浇地电价都降到了七毛多一度,就我们村还是一块钱一度。”“大家明明是一个镇的,农电价格却不一样!”“他们说是电卡有问题,到底咋回事啊?”
“2022年,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农村浇水电价调整政策,和庄村的电价为什么还没降下来?”青年镇纪委工作人员意识到,群众反映的问题背后,可能存在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于是将这一问题线索及时上报给了召陵区纪委监委。
召陵区纪委监委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调查组,到区发展改革委、区供电公司查阅文件,核实依据,调取收缴费记录。经调查发现,和庄村农田机井用电一直是按照每度1元的标准进行计价,每度电多收取了0.232元,仅2022年7月以来就多收取农户电费近4万元。调查组随即对该村农田机井负责人孙某进行谈话。
“青年镇要求各村将农田机井用电降至每度0.768元,你作为和庄村水管员,知道这件事吗?”调查组人员问。
“我知道,2022年镇里专门开过会,让调整浇地电价。”孙某回答。
“你作为水管员,至今未调整价格是出于什么考虑?”调查组人员追问道。
“当时镇里把我们村的主卡调整好给我,我回村后在机井计价电表上进行操作,设置几次都没成功,年纪大了对这些东西搞不懂。”孙某解释道。
“2022年7月至2023年11月,你村8个变压器总用电量17.09万度,应收电费约13.13万元,但你实际收取电费约17.09万元,多收群众电费约3.97万元。面对该问题,你是否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调查组当即出示了该村机井电费明细等相关证据材料。
证据面前,孙某如实交代了违规收取电费的行为,但鉴于多收的电费主要用于购买地埋电缆线、石子、胶布等用来维护、维修机井的物品,最后给予孙某政务记大过处分。
|